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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篇1
劳务分包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内的劳务,分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并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承包方式:
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二、包干单价及付款方式
混凝土浇筑(不包含二次结构):在承包范围内按元/立方米进行单价包干(采用地泵输送);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按元/立方米进行单价包干;上述包干单价施工方已充分考虑了涨价风险等因素,结算时包干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及设计变更除外)。单价包干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辅助材料费、低值易耗品、工具机具费、管理费、利润、劳动保护费等。
1、乙方达到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才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在之前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每栋楼主体结构三层完工(三层屋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年1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80%;每栋主体结构六层完工后1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80%。
3、每栋主体全部结束交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9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在15天内办理完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工程的人工费结算,结算完后7天内甲方支付清所有人工费。
三、分包内容和范围:
1、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混凝土的浇筑、振捣、收面和拉毛,混凝土面的养护和清洗;竖向孔洞剔凿及封堵砂浆抹平;施工缝处理及场地清洁、文明。零星现场预制构件用每次浇筑主体剩余的混凝土浇筑。
2、乙方需自备混凝土振捣机具(振动器、振动棒和平板振动器、布料机等),压尺、水管、广线、斗车、灰桶、拉毛用的棕毛刷等工具、用具及安全施工防护用品(安全绳、安全帽、安全带和甲方提供配电箱以外的所有电线电缆和雨天施工用雨具)。
3、本工程竣工时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乙方要严格控制好结构结合尺寸、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等细部尺寸,验收要求均按现行有关的国家规范及地方标准执行,不得超过合格标准等级的允许误差范围。混凝土内实外光无蜂窝麻面,结构如出现蜂窝麻面比较严重、尺寸变形、缺棱掉角、夹渣、缩颈、爆模、露筋等质量通病,楼地面在混凝土浇筑时,应在振捣密实的基础上表面压实、拉毛、纹路顺直、平整、不显脚印。操作时应用带水平尺的压尺压平,楼层地面标高误差控制在—0.5~10cm,不需要再作找平层。平整度不超过5cm,不漏浆。上述要求如发现一处则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由乙方负责处理达到质量要求为止,所发生的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混凝土的养护和拆模须严格按项目现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违反规定,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5、乙方自备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
四、工程安全及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分户验收规定,及甲方、业主、监理的要求和大合同内条款为质量标准。
五、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必须强制性按照国家规范和大合同内及甲方的要求执行,必须做到人走场清、做好成品保护,材料及工具码放整齐有序,如出现有违章和不按以上条款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乙方需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甲方将对乙方立即清理出场,并追究其责任。(包括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等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如乙方被监理及项目部、业主罚款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双倍处罚,如因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所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安全质量保证:
为了确保本工程能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在本工程施工至,无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出现有大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此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除保证金不退还外海追究其责任。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以上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负责赔偿守约方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此合同在本工程全部结束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篇2
施工单位:(以下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一、施工目标
1、工期目标: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2、质量标准: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4、成本目标:实行计划报批,限额领料,材料实际消耗量控制在项目部的计划成本消耗量以
5、文明施工目标:强化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争创“自治州级文明工地”
6、服务目标:与项目部协同配合,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创建业主满意工程。
二、承包指标:
1、承包内容:除水、暖、电、防水工程以外,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劳务报酬:实行包干工资,土建班组按建筑面积/m2包交工。(大
3、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工人必须参加保险。
4、室外配套的增减工程量,由乙方负责完成,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另行计酬。
5、合同约定工资支付:(工人工资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达到工程预验收标准支付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编制作业计划,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在开工作业之前,甲方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须的施工机
2、落实安全防护用具:甲方负责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向乙方进行详
3、甲方职责:管理引导、技术服务检查验收、落实奖罚。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要求施工。
2、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工程竣工7日内未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4、乙方因人员素质技术力量跟不上无法完成工程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60%予以结算。
5、乙方必须派一名专职混凝土养护工人进行混凝土构件养护,如不及时养护造成混凝土缺水而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五、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设专人向项目部保管办理施工材料领料手续并办理委托手续。
2、乙方应严格按项目部提供的质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格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否则根据情节给予100元----1000元的处罚。
六、施工机具管理的规定:
1、对甲方所有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维护及维修。如有丢失、损坏,乙方予以实物两倍的赔偿。
2、设备构配件损耗不得超出定额的损耗量,超出部分按实物5倍赔偿。
3、乙方机械操作手、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上岗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有关部门检查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七、现场管理约定:
1、乙方劳务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部现场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劳务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管理人员,发生对甲方管理人员不尊重(如辱骂、挑衅、动武等)的行为,每发生一次给予2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3、乙方负责人(工长)对操作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教育操作人员爱护公物,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及用具,如违反现场制度,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实物10倍的赔偿。操作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制度,不允许外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八、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达不到验评标准时,甲方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由于甲方技术人员指挥造成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
九、关于工程进度的约定:
1、乙方必须严格按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计划和施工任务书进行施工,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予以处罚(按月进度计划考核,处罚金额在当月劳务工资中扣除)。由于天气变化、停水、停电和不可预见的原因延误的工期,延误的时间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不给乙方另加时间。
2、由于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工期相应顺延一天。
十一、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乙方应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有权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由于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即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但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4、施工过程乙方操作人员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给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5、乙方必须负责管好自己下属人员,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不得偷盗工地财物和其他工友的财物,如发现一次,对当事人予以实物10倍的罚款,如本人无能力支付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并清除工地,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十二、甲乙双方的协作约定:
1、乙方负责人就是现场工长,负责现场乙方工人的.现场调配。
2、乙方派现场带班工长配合甲方搞好技术工作,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工作和抄测、放线工作。
3、乙方应落实现场管理员一名,负责工具的领发、保管及日常的限额领料并办理好出入库手续。
4、乙方负责人(工长)、专业班组长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检查、考核工作,周生产例会及班前交底会和班后碰头会,并贯彻落实。
5、对工期、质量、使用功能有影响的专业班组的选择,乙方应报甲方审核确认。
6、对材料节约、质量、进度、安全达到甲方及规范要求的,给予奖励。
7、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后按甲方规定必须及时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并配合项目部办理保险及劳务合同,无保险和劳务合同的不得上岗,60岁以上工人必须持当地医院的体检证明,否则不予上岗。乙方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安排无证、无保险、无劳务合同的工人上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负责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在甲方材料供应及水电正常的情况下,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
2、乙方因自身原因,无能力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60%予以结算
3、工程保质保量按期竣工后,甲方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造成民工年底无法返乡或上访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工人损失。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款付清终止。 ..
2、本合同一式两份,项目部、劳务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项目部劳务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篇3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完成 霍林河市政府 批准的 碧水豪庭一期 工程项目本着分工协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共同促进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实施细则》依据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霍林郭勒市碧水豪庭一期2、3,5楼
2、 工程地点:霍林郭勒市滨河路
3、 工程范围和内容:
甲方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把以上工程中的 钢筋 工程(与 钢筋有关的一切工程事项)的一切施工内容承包给乙方施工。
第二条:工程建设的主要要求:
1、开、竣工时间: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以上工程全部竣工,经双方商定合同工期为90天。
2、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施工单位按施工图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对工程质量负责,达到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和质量检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第三条: 工程造价
经双方确立本工程采取 劳务分包 方式承包。总造价按建筑面积承包,每平方米肆拾五元整,¥ 45元/m,最后以工程竣工后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条:甲、乙双方负责事宜
1、乙方上报的月报工程量经甲方核实确认后按比例拨款,甲方分阶段支付乙方人工费。
2、乙方发现设计和施工图纸的错误、漏洞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以尽量避免损失。
3、乙方保证文明施工,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遇到施工检查及卫生检查,乙方应积极行动,把现场清理干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把各种材料及周转材料码方归垛,否则按甲方的现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如有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及大包方因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对甲方罚款,甲方全额处罚给乙方。
4、乙方必须提前7天把每层材料提出材料计划,否则因材料不及时,影响的工期和人员工资由乙方全部负责。(按每人每天计算:大工:300元/天。小工:150元/天)
5、乙方发生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损失与浪费,按大包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6、如因乙方操作、指挥、管理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工人的随身工具由乙方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
9、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项目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人工费支付方式和责任
1、 甲方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人工费,甲方每月25日总结工程量每月五日到十日拨款。工人工资的发放由乙方出具工资表,甲方负责发放给个人。甲方按该层总人工费的70%发放到个人。不足部分乙方支付,剩余部分甲方待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主体总人工费的80%支付给承包人,所有钢筋工程全部结束后支付给所有钢筋工程总人工费的90%,剩余1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清包人工费。
2、 甲方如不按以上条款支付人工费,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申请仲裁,甲方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赔偿
1、 合同签定生效后,如因不能按合同条款兑现,造成拖延工期的经济损失,由造成问题发生的责任方负责并按规定赔偿。
2、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3、 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和规定,由乙方偿付愈期违约金。
4、 如乙方组织不利或人力不足不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完成,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进行返工、返修,造成的材料费、人工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后失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办,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提出修改或撤消合同的一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及行业主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青菱城市花园409#、410#楼泥工装修工程劳务项目分包给乙方,现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内容:
1、青菱城市花园409#、410#楼设计图纸上所有屋面、楼、地面、内外墙面、室外散水、台阶及阳台、楼梯栏水线、烟道补洞等装饰工程(具体标准见施工图纸)(一、二层室内梁柱除个别砼质量较差的进行抹灰外,其余梁、柱不进行抹灰)
2、本班组用建筑机械的安装及下车工作。
3、以上内容施工的所有施工工具及辅材都由乙方自备。
二、承包工程方式:
包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年12月28日
外墙完工日期:20_年3月28日
竣工日期:20_年5月18日
四、本工程施工质量为优质工程。质量标准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五、承包价格:
1、按图纸建筑面积伍拾壹元/m2。
六、工程款支付
平时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含餐票),其余部分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年底结清,如跨年度工程,按年实际完成工程量付至80%,其余部分待第二年工程完工后一次结清。
七、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程,保证施工期间现场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2、负责处理图纸技术交底,指导施工。
3、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和程序及时支付工程款。
4、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按时组织所需材料进场。
八、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的监督及检查,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施工期间每天必须保证55人在施工现场。并要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甲方随时进行抽查。如实际人数达不到要求,将按每人每天罚款50元进行处罚。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所有的施工任务,向甲方交付优质的工程。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3、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武汉市的有关标准、法规及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武汉鸿城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要求,精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4、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指派为班组长,负责合同的履行,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每天住在施工现场。
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和《城开青菱城市花园南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施工。
6、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项目部施工现场的规定,提前五天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以便甲方及时组织材料。
7、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严格按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抹灰不能出现空鼓、裂缝、脱落等现象,做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因不合格处重新返工所需要的材料及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8、落地灰每天必须清理回笼,楼面、地面及外架上所有的建筑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派人清理,如每天不及时清理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9、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责,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期间禁止喝酒、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背心上班,如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住宿区每天必须有人打扫,保证室内清洁。
10、乙方应加强对自有工人的管理,遵纪守法,杜绝打架斗殴、赌博、偷窃等行为发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每发现一次罚款20_—5000元。
11、乙方不能雇请未满16周岁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所有进场人员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施工人员名单一份。现场严禁开私火,严禁用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工具,如发现一次罚款300元。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不雇用负案在逃人员。所雇用人员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必须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12、末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包、分包工程。
13、工程完工后所有剩余材料应按规格分类归堆。
14、承包人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达到甲方与总合同的要求。
15、因承包人文明施工未达到相关要求,自行承担责任和相关损失,同时发包人有权给承包人予以3000元处罚。
16、乙方现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管理,如不服从甲方有权对该工人予以辞退。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窝工延误的,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支付甲方违金20_元。由于甲方材料不及时到位,造成乙方休息的,甲方向乙方自愿支付违约金20_元。
2、乙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施,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劳动力不足或管理不善,一个月内累计影响工程进度达三天以上,甲方有权更换承包方,责令期退场,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另定补充协议的,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
分包办:(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列》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将该工程劳务分包乙方实施。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质量、安全等责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川省绵阳市博爱福利院休养楼二期
2、工程地址:绵阳市青义镇龙中村三社
3、建筑面秘:约16000m2(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
二、承包内容及单价
1、±0.00以上土建工程、水、电、防雷工程综合单价360元/m2。(此单价包含人工费及施工中的所有机具设备及周辅材料)如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增加部份按实结算,此单价不含税金。
2、±0.00以下工程
1、基础砼:18元/m3(商砼、振捣、找平)。
2、地粱模板:38元/m2(包括制作安装及辅助材料)。
3、钢筋:800元/吨、(包括制作安装及辅助材料)。
4、砌体:90元/m3、(包括防潮抹灰)
3、零星用工:如因甲方需要零星用工.用工单价:杂工80元/天.技工150元/天。
4、主体内容
1、泥工所含工作内容:砌体、抹灰,浇筑楼地面、屋面及屋面设计涉及的泥工工作(包含屋面瓦及零星预制构件)、公共部份的粘贴、粉刷、通道墙的涂料。外墙抹灰只抹一次,底层地面10cm垫层砼。天棚不抹灰、楼层不做找平层(厨、厕地面除外),室外一米内散水。
2、木工所含工作内容:模扳的制作安装,(包括构造柱模板),高强止水螺杆由甲方提供。
3、脚手架含内、外架手架、外爬架或挑架、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施工通道、预留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
4、钢筋工所含工作内容:钢筋的制作安装、竖焊、对焊、搭接焊、焊割等。
5、水、电、防雷工作全部安装到位。(包括户内水、电、灯具的安装)
5.本工程的装饰及后续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
四、工期
工期240天,自进场之日起。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延缓。
五、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相关施工资料,给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及临舍。施工用电甲方只提供至一级配电箱。现场二、三级配电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根据业主要求合理制定周、月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实施安全指导及监控。
4、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或业主、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甲方支付乙方工人在停工期间的务工费及周转材料、设备机具费用。
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六、乙方职责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及建筑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违规操作。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质量整改指令
3、乙方责任人必须抓好质量检查工作,作好质量自检、互检、自查、自纠工作,整理好各工序的技术资料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甲方项目部通知积极组织安排工人进场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甲方项目部的.合理进度计划安排,甲方项目部有权处罚乙方500元/次责任金
6、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外脚手架留给甲方20天时间做外墙漆,这个期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时间的租赁费由甲方承担。
7、乙方必须配备完整的项目管理班子,且必须交甲方备案
8、乙方在施工运程中,必须合理使用材料,严禁浪费,否则将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进行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伤亡事故,防范轻伤事故。
2、乙方必须对员工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对员工的三级培训教育必须要落实在实处,对班组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及时整理机具,垃圾,材料、成品、半成品,且必须按指定位置及时堆放整齐,保持施工现场整洁,费用由乙方承担。
4、职工宿舍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得乱抛烟头及杂物,防火器材必须具备,防火标志必须上墙,厨房必须清洁卫生,做好排污防腐工作,并办理相关卫生手续
5、严禁员工饮酒后从事任何工作,严禁野蛮施工,在操作过程中上岗人员必须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元/次责任金
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在2万元人民币内由乙方负责,费用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由甲方在保险公司报销后,超出部份款项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7、在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烤火取暖及做饭,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500元/次、
8、乙方必须管理好下属班组,严禁工人在现场酗酒闹事及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处罚5000元,且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八、付款方式
1、乙方在三栋房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一层工作完成后甲方开始支付第一次工程款,支付标准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二层以上甲方按每月进度80%向乙方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报量,次月15日前支付进度款。
2、主体工程、室内外抹灰工程、公共粘贴及墙面涂料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监理初验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90%,余下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的99%,另外1%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期满后10日内付清。
3、工程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证为准,作为结算依据。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及国家相关规范计算为准,如有变更按实结算。
4.进度款的支付额度以下列分项工程单价为依据进行中间计价:主体工程:290元/㎡室内抹灰:25元/㎡外墙抹灰:10元/㎡水电防雷:25元/㎡公共通道粘贴和涂料:10元/㎡(以上单价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九、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质量保证金,该合同即生效。
2、保证金的返还,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完成三栋,10天内退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在该工程另外三栋主体结构完成后10天内退还余下的全部保证金。(保证金在返还期内不计息)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如一方违约,必须赔偿一方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金。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拖欠资金按日息2‰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工,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上述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延误工期,如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及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0—10000元的责任金。
4.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一个月内不能顺利进场施工,甲方须赔偿乙方10万元违约金,该合同继续生效。
十一、其它
合同中有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篇6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 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相应施工规范
(2)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1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2)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开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技术交底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5)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6)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原样交回,损坏赔偿;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九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第十四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第十七层完工,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1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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