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值的培训计划是需要结合实际的培训活动慢慢思考的,制定一份周密的培训计划是保证培训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下面是王科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安全生产法培训计划6篇,感谢您的参阅。
安全生产法培训计划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提高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发展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以法治安”为主线,在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要求的基础上,采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强化培训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核程序及考核标准,为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1、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一般工商贸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做到应训皆训,持证上岗。
2、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到实处。
三、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培训到位。 进一步落实各级对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和推进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的全员培训工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和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做到持证上岗。要将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坚持培训原则,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原则。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安全培训机构组织对所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必须使用省局统一编制的教材及题库,应用计算机考试系统组织考试。考试时间由原来的60分钟增加到120分钟,合格标准由原来的60分增加到80分。对非高危行业,严格执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通知》精神。市安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标准和考核工作,坚持做到“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严格教育教学,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的培训大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选用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推荐的统编教材、编写培训教案,保证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严格培训纪律,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时要严把培训对象入口关,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学时、减少培训内容、删减培训课程,按照要求组织复审、复训,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
4、搞好培训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开展好培训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做好年度内培训人员的档案登记工作,建好培训台账,规范培训管理。市安监局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学时、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培训范围等进行监督和审查,杜绝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
安全生产法培训计划篇2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安全供水为中心,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职业操作技能,为城市的安全供水提供保障。
一、加强安全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今年,我公司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 、“夏季安全生产百日赛”、“1+3安全生产监控工作体系”及“安康杯”等活动,利用戗牌、宣传画、安全录像、供水报等为宣传阵地在职工中大力宣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增强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的同时,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各基层部门要以活动为契机,组织各项演练活动,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操作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
1、组织好技能培训。为全面提升技术工人队伍素质,加快培养企业所需的技术型、复合技能型人才,20xx年继续做好净水工、供水调度工、供水管道工、维修钳工、水质检验工、机泵运行工和电焊等工种的培训工作,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继续做好高级工、技师的选拔送培工作和相关工种的送培工作,同时针对公司新增设备,对在岗及维修职工进行针对性培训。
2、对特殊工种进行送培。特种作业是引发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我公司将分期对安技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及厂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送培,保证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组织电工培训与考核。10月我公司将组织公司近100名维修和值班电工进行培训与考核,在提高职工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不断丰富其实践操作经验,保证公司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4、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竞赛活动。通过练兵实训,使生产岗位的职工能较为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为更好地开展安全供水工作夯实基础。继续抓好各类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自学、集中辅导和送培相结合的学习形式,鼓励职工通过多种途径自学成才。
5、加强外工培训。随着外来务工人员队伍的不断扩大,公司将组织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针对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危险点,就防触电、防坠落、防塌方、防中毒和窒息等方面进行讲解,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0xx年,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将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做好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为扬州供水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安全生产法培训计划篇3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生活上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红旗路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为实现红旗路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记录”,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安全管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以指标控制为核心,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各类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二级以上事故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率达到100%。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力争本辖区无生产安全死亡人数,促进街道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主要任务: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1.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依法对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实施安全生产督查。督查的主要方式有安全生产履职督查,组织开展各类联合检查或对监管单位进行定期、随机抽查。
三、编制依据及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大祥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等文件。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进行编制,着重强化执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将执法计划与地区安全生产实际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
四、执法检查对象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对本辖区内高危行业和较大危险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其中,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区域性、规模性原则,延续性原则,以及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确定重点单位13家、一般单位74家、其他检查单位不少于100家,督查社区5家。全年预计检查单位不少于300家。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重点检查以下17个方面的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培训、奖惩以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管理、事故报道处理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险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危险作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等情况;
8.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0.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职业危害的防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排查、上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情况;
12.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
13.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
14.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其它有关生产安全检查的事项。
(二)执法检查方式及要求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执法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并视情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执法检查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相关法律文书或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
1.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复查,依法发出复查意见书,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
2.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3.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4.发现一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及时以函告或挂号信形式报送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5.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执法检查安排
1.总体原则
(1)执法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
(2)日常执法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一般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检查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
(3)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每月应侧重以下检查重点:
1-2月:重点突出冬季火患、春节前夕、职业危害。
2-3月:重点突出春节、“两会”期间、招工高峰时期“三级安全教育”。
4-6月:重点突出梅雨季节安全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建筑物安全。
7-9月:重点突出高温时段易燃易爆、用电、汛期安全。
9-10月: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11-12月:重点突出年末安全生产及履职考核工作等。
(4)根据街道实际,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
2.日常执法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检查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重点单位33家、一般单位234家、其他检查单位180家。
(2)检查重点:见本计划第五项第(一)款“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3.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及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安全用电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重型装备、机械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量大的部分行业。
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新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
检查重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
(4)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以及20xx年以来新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
检查重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作场所公告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等。
(5)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燃气管道、污水池等有限空间及压力容器等密闭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6)事故单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一)指导、督促社区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强对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履职督查和目标考核。
(二)做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
(三)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
(四)根据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执法检查内容和信息上报区安监局,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编制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执法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执法重点。要以危险化学品、轻工、职业卫生和施工工地等行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严格责任落实。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法培训计划篇4
学校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国以来党和国家一贯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学校正常工作开展的保障。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项科学预防措施的落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交通安全学校”和“等级食堂”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做到无重大火灾、爆炸、重大交通安全、集体急性中毒、踩踏、坍塌等各类学校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
经常利用集中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全体教师、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常见事故的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用水、用火、用电等安全等安全知识。要加强对职工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每学期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学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安排后勤人员和督促相关人员排除。
牢固确立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的意识。把学校安全管理列入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部门、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制定和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市教育系统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上报并协助查处各类事故,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处理。
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执行每月一次、开学、放假前以及恶劣天气前后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全面排查重大危险源,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并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注重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活动和措施落实到位
在注意教育性投入的同时注意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将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经费列入学校支出预算。按规定配足学校门卫,完善和规范学校消防、防盗、防暴等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为确保学校安全提供物质保障。学校重点单位,如实验室、阅览室、电脑教室、办公室,由相关人员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一)组织与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管理机构,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网络健全。
2.制订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预案。
3.制订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二)宣传教育:
1.结合各种活动,开展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的工作。
2.综合学科教学,渗透安全知识教育,使安全教育内容真正进课堂。(责任人:各教师)
(三)饮食安全:
1.规范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严防学校群体性疾患的发生,卫生保健制度落实。
2.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确保安全。
3.学校不允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
4.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坚持学生定期体检制度。
(四)交通安全
1.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公安、交警部门的安全标准,严格禁止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并落实相应制度
2.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活动,学校邀请交通部门有关人员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讲座。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五)校舍安全
1.学校的校舍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消防、卫生、规划、建设等各种标准。校内在建工程落实严格的安全措施,应逐步治理危房,破旧房。
2.校舍安全的定期勘检检查,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立即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尽快修缮、加固或拆建、新建或封闭停用。发现危险校舍、建筑物、构筑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限期解决。
3.消防安全工作:学校建筑物必须按照现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疏散通道,做到不锁闭、不封堵、不占用,
4.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六)活动安全:
1、杜绝学生课间奔跑,打闹现象。
2、总务处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教室以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厨房、电脑室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用电,用水以及其他方面不存在安全隐患。
3、杜绝学生携带刀具,棍棒,爆炸品等物品进入学校。
4、结合安全教育周、119消防日、禁毒宣传教育及放学前“一分钟教育”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危害等多方面教育。
5、学校组织师生参加各种集体外出活动,都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预案,确定安全负责人,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安全生产法培训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为主线,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44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为依据,以提高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素质为重点,周密筹划、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知识,传授安全生产监管方法,努力培养一批作风优良、业务精通、严格执法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夯实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础。
二、培训工作目标
(一)严密组织全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年度培训,时间24学时,培训率达到100%;
(二)严格监督危险物品(化学品、剧毒物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训,时间48学时。严密组织上述人员年度再培训时间16学时,培训率达到100%;
(三)严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为100学时,每两年复审复训1次,复训时间为24学时,培训(复训)率100%;
(四)严密组织除危险物品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时间24学时,年度复训时间为8学时,两年复审一次,复训时间24学时,培训(复训)率力争达到100%;
(五)严密组织规模以上企业班组长参加安全培训,培训率力争达到100%;
(六)严格监督规模以上企业组织本企业其它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培训率力争达到100%;
三、培训主要任务
根据全区年度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安排及上级关于开展安全培训的文件指示要求,今年,区安监局将主要组织以下各类人员参加培训。
一是严密组织街道机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察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和监管执法能力需求,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力求通过培训教育,使全区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管监察执法程序等。根据市局要求,及时组织相关监管人员参加执法能力培训班。尝试采用外送委培、考察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进行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全区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加快培养更多的安全生产监管行家里手,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是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及《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中明确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规定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要依法停业整顿。因此,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参加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一季度,区安监局拟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分行业种类进行调研统计,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建立完善相关培训台帐资料。二季度至四季度,区安监局将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培训情况,积极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分批次、分片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和年度复训。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开展安全培训。
三是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第30号令)确定的11类51个特种作业工种类别,结合我区特种作业工种分布和培训资质规定范畴,积极调查、登记和组织未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和复审培训,坚决消除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技能和持证上岗率。
四是积极开展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上半年,根据国务院安委办《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xx]27号)精神,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区行业状况,加大对规模以上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规定开展班组长培训,力求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企业班组长现场安全生产作业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各街道和机关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强力推动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制度落实到位。
五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题(专项)培训。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全区行业特点,有计划地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知识培训班。今年,区安监局将联合区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开展餐饮、宾馆、网吧、商场、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培训,联合区投促部门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安全培训等。另外,视情邀请专家学者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燃气使用等专题(专项)培训班,着力提高全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防范能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六是组织开展危险物品行业全员安全培训。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44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要求,区安监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组织程度,督促指导全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开展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完善建立安全培训台帐资料,坚决杜绝安全培训讲形式、走过场现象,切实提高危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是指导监督除危险物品行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根据行业类别差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岗位层次需求,创新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和方法,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今年,全区所有企业要开展创建“三级安全培训达标”活动,推动全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正常化。各街道和机关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职,对辖区企业和下属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的督查执法工作,要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管措施,强化督查手段,确保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措施到位、行动到位、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四、几点说明
(一)本文件中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接受安全培训的主体人员是:街道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本文件中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三)本文件中所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投资人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五、工作要求
依法组织开展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的法定责任,是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是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手段,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要充分认清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要性,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做到培训工作有计划安排、有专人负责、有资金投入、有措施保障,强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从“告知基本知识、教会管理方法、提醒注意事项”的基本层次阶段向“提升参培积极性、拓展培训领域、分类分级培训、研讨互动提高”的高层次上发展。力求通过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综合管理能力,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全区“三争一创”、创建南京投资创业首选区活动开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安全生产法培训计划篇6
为切实提升经信系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经信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企业员工安全素质,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经信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集中培训内容
4月:新《安全生产法》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6月:基本安全知识
8月:专业安全知识
11月:安全管理知识
(二)自主培训内容
各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安全生产需要自行确定内容,将培训实施方案交经信局安全生产股备案。
四、培训形式
(一)集中培训。由经信局统一组织对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
(二)企业自训。依托企业自身培训资源,采取企业培训班、师傅带徒弟和以会代训等方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
(三)行业交流。采取行业间交流观摩、以会代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成立县经信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各直属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生产股,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企业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集中宣传月”等各类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筹划,制定方案。利用广播、通讯(手机短信)、户外广告、标语、墙报、安全预警提示等,大力开展咨询日、广场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传递安全常识,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三寻找活动”(寻找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安全监管者),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崇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健全档案各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培训活动相关图片、资料,健全和完善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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