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签署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严谨,现在合同与大家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以下是王科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房屋销售合同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
房屋销售合同篇1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
电话:xxxxxxxx
传真:x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所有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 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 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的 个月;
(2)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 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 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 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 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 宣传物料到位;
f. 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 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 %。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 %。
2、销售代理进度
a. 第一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b. 第二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c. 第三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 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计人民币 元(¥ );余款 元(¥)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 ① 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 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 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
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当期代理费率;
(3)双方商定每月 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设备、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同时制定销售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方案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
房屋销售合同篇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即小写__________元。
四、因此房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待房产证下来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乙方需在甲方协助其办理房产证手续前付清购房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即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水电费、取暖费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印)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印)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售房协议:
1、甲方将工商银行后地税局家属区经济住房4号楼一单元202室(含地下室、小房)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总售价为11。5万元(壹拾壹万伍千元整),签定此合同时乙方必须预付房款2万元(贰万元整),甲方收到钱后出具收款收条。
2、自甲、乙双方签定此合同后,甲方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过户手续相关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身份证明。乙方办理完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后,30日内乙方必须将余款9。5万元(玖万伍千元整)一次性付清。
3、甲、乙双方签定此合同后,在余款支付时,非乙方原因造成余款支付延迟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余款支付延迟的,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壹仟元整)。
4、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经双方协议甲方将抽油烟机、过水热、数字电视、照明灯等设施已列入出售房屋的总房款内,甲方搬出时不得拆除。
6、乙方付清全款后,甲方必须保证其住房无任何贷款及电费、水费、取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电视费等费用。
7、甲方在收齐所有房款当日,必须将房屋、地下室、小房的所有钥匙交给乙方。(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房屋销售合同篇4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销售甲方名下房产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的房屋(以下称“该房屋”)委托乙方进行销售。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楼层为_____,总层数为______;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______,产权人:______,土地证编号为______;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房屋性质为______(以上均以产权证上登记为准)。该房屋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允许上市进行交易。甲方拥有对该房屋合法处分权,如甲方为代理人,应有该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
第二条委托销售价格、委托方式及期限
2.1双方商定,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2.2上述委托销售价格包含等税费;包含______等附属设施。
2.3乙方承诺在合同生效后天内促成客户以不低于上述委托价格与甲方达成交易,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乙方为此支付保证金______元,如果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则将该款项补偿给甲方;若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推荐的客户与甲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则甲方应于订立该合同当日向乙方返还已收取保证金。
2.4在上述期限内甲方不得自行销售上述房屋,亦不得委托第三人进行销售。在此期限内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本合同。
2.5如果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售出该房屋,自代理期满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未与乙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乙方亦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延迟办理解约的),代理期自期满之日起自动顺延2个月。本合同有效期相应顺延,且不作为乙方违约处理,该顺延期内乙方将房屋售出的,甲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返还保证金并支付相应的代理服务费。
2.6若最终销售价格高出委托价格,双方商定如下:
第三条代理服务费
在委托销售期限内,乙方推荐的客户与甲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则甲方应于订立该合同当日,支付乙方中介代理费,数额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享有在房屋售出时收取相应款项的权利。
4.1.2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未能提供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2.3条支付给甲方的保证金,甲方可不予返还。
4.1.3为担保本合同履行,甲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将如下证件及物品,暂时交由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保管:
4.1.4当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意以不低于上述委托价格购买该房屋时,乙方有权代收客户购房保证金,在乙方收取保证金并通知甲方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乙方推荐的客户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等同客户意向金。
4.1.5经甲方同意,最终销售价格可以低于委托价格售出。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应履行甲方委托事宜,寻找意向客户,促成乙方推荐的客户与甲方最终达成交易。
4.2.2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大写】,双方约定保证金支付时间为______。
4.2.3乙方在该房屋委托期间,不得出租该房屋。
4.2.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相关证件及物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证件及物品丢失或损毁的,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5.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为保证顺利促成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客户房屋买卖交易,保护其合法利益,甲方保证对如下事项做真实陈述,未做任何隐瞒:
5.1.1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及欠缴税费情况。
5.1.2房屋不存在拆改现象,如做拆改,已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5.1.3房屋不存在被行政或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扣押之情形。
5.1.4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有权代表其他共有人签署本合同。
5.1.5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此房屋基本情况,不存在虚报房龄,隐瞒房屋质量问题及自杀、凶杀等非自然死亡之情形。
5.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5.2.1乙方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设立。
5.2.2乙方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6.1.1由于甲方人为原因,乙方未能带领客户顺利看房。
6.1.2由于甲方人为原因,导致乙方推荐的客户不能顺利购买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第三方自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方以赠与等方式转移该房屋所有权;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或通过其他中介成交;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与第三人成交;甲方擅自将该房屋出租,导致交易过户手续无法继续办理。
6.1.3甲方违背本合同第5.1条之陈述和保证,隐瞒足以影响乙方推荐的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因素。
6.2甲方违约责任
6.2.1如甲方有6.1.1的违约行为,甲方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如因该违约行为导致房屋无法销售的,甲方应返还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数额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
6.2.2如甲方有6.1.2和6.1.3的违约行为,甲方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如因该违约行为导致房屋无法销售的,甲方应返还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数额相当于该房屋委托价格的3%的违约金。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6.3.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委托事宜的。
6.3.2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擅自将房屋出租的。
6.3.3乙方有违背本合同5.2约定之陈述与保证义务,做虚假陈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4乙方违约责任
6.4.1如乙方有6.3.1和6.3.2的违约行为,乙方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如因该违约行为导致房屋无法销售的,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
6.4.2如乙方有6.3.3的违约行为,乙方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如因该违约行为导致房屋无法销售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数额相当于该房屋委托价格的3%的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的结果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做出,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a)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b)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甲方为代理人,则本合同自该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委托书送至乙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篇5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房屋销售合同篇6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
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房屋销售合同篇7
委托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楼盘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楼盘。甲方全权交付乙方代理销售的套住房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到100%。注:(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所销售的房屋未达到85%时,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类推,如果销售的房屋达到90%的,不奖不罚;销售的房屋未达到90%时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达到或超额完成95%以上时,奖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提前一个月奖5000.00元)。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销售期限为19个月,自20_年4月1日至 20_年10月31日,甲乙双方结清全部经济费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和乙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合同约定代理销售的楼盘宣传策划、资料以及推广、销售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支付。甲方给予配合。
第四条 销售价格的确定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公司各楼宇的实际价格表为准,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见(附件1),如需调价,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即按新的销售价格销售。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按销售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结算。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即溢价)部分有甲乙双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销售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甲方于每月30日之前按实际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计算代理销售佣金,次月5日前支付代理销售佣金。溢价款于每套合同价回款额度达到百分之百时全部结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签订并按合同收取房款后,收款当天或者第二天将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违约而没收的订金,在客户无争议后,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它费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合同签订项目销售代理人。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客户购买楼盘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资料相符合。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房产信息无误。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指定销售计划、时间安排;
(3)按照甲乙双方一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销售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考察并介绍项目及相关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销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屋认购合同,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乙方须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楼盘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完备与法律经济相关事宜。本合同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约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于基价销售。特定关系户由甲方决定成交价,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变,结算佣金基价下调;甲方对已委托代销楼盘不再谈判销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时推介,最终谈判权归乙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接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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