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是用于帮助我们识别和解决工作中资源冲突的重要文件,工作计划通常需要考虑到时间紧迫性,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以下是王科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批后监管工作计划参考5篇,供大家参考。
批后监管工作计划篇1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实施意见》要求,北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的开展。
本次试点工作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积极改善民生”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规范制度建设,加强日常指导,健全群众监督网络。
二是开展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通过制作产地身份标识,规范标识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三是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全程监管工作新模式。
通过完善监督抽样方式,使监管工作覆盖原辅料、成品和市场成品,提升地产食品质量。
四是规范“放心店”管理,扎实推进“千万”工程。
将我区100多家加贝“放心店”纳入食品电子监管,健全奖惩机制,提升“放心店”的示范效果。
五是推广豆类制品冷链运输及销售。
在柴桥菜市场、星阳菜场、大型超市配备豆制品冷链销售柜台,在豆制品市场流通企业配备冷链车,提升豆制品安全水平。
六是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餐饮监管新模式。
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卫生监督执法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效率。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自11月开始,到年6月结束。
批后监管工作计划篇2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
二、检查范围
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三、检查内容
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企业的原材料控制、生产必备条件、出厂检验等情况,包括:
1.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
2.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是否已经发生变化,是否按照法定要求办理重新审查手续;
3.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进货、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产品出厂检验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
5.企业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规定,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6.获证企业执行产业政策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举报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媒体曝光的;企业涉嫌存在制假售假行为和记录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需要对实地核查组审查质量、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证后监管质量进行抽查的;上级交办的检查。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产品质量等问题需要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对企业进行复查。在完成对企业的复查工作后,应将《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企业整改资料等记录文书归档。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本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将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时间要求
各所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获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每月25日之前向区局质监科报送检查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省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重心。各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分级监管,夯实责任。严格按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根据企业类别实施不同监管方式,积极落实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认识,夯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落实整改,及时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材料,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按时报送,强化时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企业的处理情况。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应随时报送相关信息。
批后监管工作计划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镇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落实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卫生知识“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员与群众间的联系沟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以及网格辖区内市场和餐饮耽误的监督管理、自办宴席登记,把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良好秩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取得成效。
二、完善监管网络
村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抽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并指导一级网格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日常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在镇食安办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监管网络、强化监管、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属地、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落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工作巡查和信息收集、报送,抓好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3、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其包片责任人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批后监管工作计划篇4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
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批后监管工作计划篇5
为切实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学校校园平安和谐,特制定2018年度学校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监督全县各学校:扎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及突发性传染病防控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不断增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教育与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日常检查、打非治违等工作的全覆盖,使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内食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100%,确保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
监督各校(园)都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要求加强门卫值班工作,切实把好校园入口关;加强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制、教职工值日制的学校安全巡查工作机制,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进一步加强“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禁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学生和幼儿。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管理。
以完善和演练应急预案为核心,以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校车安全事故、学生溺水事故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学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开学第一课”、“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防溺水宣传教育月”和“119消防日”活动,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之中,全县各学校保证每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各校上、下午最后一节课老师要根据季节变换、气候变化有针对性地告诫学生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踩踏、防火防盗、防震避险、防意外侵害等,并写进教案。通过发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安全教育和管理延伸到校外。
(六)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教育局定期对学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专题培训,监督各校每年要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使学校负责人,广大教职工能掌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去管理学校安全工作。
(七)进一步继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县教育局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学校安全工作的大检查。学校在平时要认真排查,结合安全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方案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每周都要组织人员对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清单进行安全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确保防患于未然,并将排查整改情况及时、准确的填报到两化系统,确保两化系统的正常管理运行。对自身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进一步防控传染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大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部署爱国卫生重点工作,防控各类传染病;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卫生知识特别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在学校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不断完善突发性传染病防控体系,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四、工作内容
一月份:
1、制定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召开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学期结束前学校安全工作及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并开展第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3、安排学生寒假回家的交通安全教育,协调县交通局及公安局做好车辆调度协调及安全保障工作;
二月份:
1、开展春季开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是校园及周边环境隐患排查整改,校舍、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监管;
2、开展第二次安全工作大检查(结合春季开学安全检查)。
三月份: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
2、召开全县2018年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3、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卫生及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5、开展第二十一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四月份:
1、督办、检查全县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整治情况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五月份:
1、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活动;
2、开展第三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夏季)。
3、开展中、高考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情况检查。
六月份:
1、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2、开展“第六个防溺水宣传教育月”活动,督促各校举办预防溺水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教育主题班会,并就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七、八月份:
1、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对各校暑期放假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回家交通安全协调、护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及安保人员培训。
九月份:
1、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及“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
2、开展第四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秋季开学安全检查);
3、督促各学校召开新学期安全教育主题家长会及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4、布置并落实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5、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十月份:
1、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布置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及消防安全优质课评比。
十一月份:
1、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2、开展第26个“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及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督导检查;
十二月份:
1、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2、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验收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将学校安全监管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监管工作负责,并根据工作全局安排和实际情况参加督查。各股室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全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细化监管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将监管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全面建立、落实监管责任制,严格按照本计划执行,确保年度监管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监管,强化措施。
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监管程序,规范监管文书制作,建立监管档案,严格违法行为查处、隐患督促整改等行为,并建立完善监管台帐。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寓监管于优质服务之中,做到勤奋监管、严格监管、及时监管。
(三)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县教育局将每季度对监管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将监管计划完成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作为评先表彰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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