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结束后,那就好好写活动总结吧,活动总结是对于我们已经举办过的活动进行的全面回顾,以下是王科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篇1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重视领导队伍建设,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________华侨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学校重视校园文化、营造各利环境氛围,重视学生的基础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训练和养成教育。为了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抓好教师值周制度、门卫制度、少先队值日岗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学校结合实际,在校园内悬挂了“我们不仅要关爱未成年人的身体,更要呵护他们的心灵”、“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标语,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十禁”的匾牌挂到每一个教室,切实让整个校园融入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来。
三、向家长发放《告学生家长书》。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我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意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针对华小学生家长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一特点,学校向家长发放了826份《告学生家长书》,《书》中向家长介绍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注意事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制作学生身份卡,唤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我校为全校学生制作了“学生身份卡”,身份卡中具体表明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并在背面标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学生凭卡进出校门,既规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使社区等积极参与到该工作来。
五、规范教师行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学习积极通过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抓住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契机,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教师的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使教师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责任,充分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明确保护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使教师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来。
六、我校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高度重视还体现在将形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纳入班会和主题教育中来,同时向学生进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课堂上积极通过思品课、晨周会、班队会等,有针对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识,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到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为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学期以来,在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习惯逐步得到规范,学习积极性逐步得到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得到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会更加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篇2
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二、培育人格魅力,面向全体学生,基于教师人格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爱心沟通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篇3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不过分攻击弱点。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切忌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他的法宝。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躬身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篇4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我市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紧紧围绕“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这一主题,从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接到上级有关文件后,我办工作人员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主任苏柏松进行汇报,苏局长对这一活动非常重视,亲自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起研究活动安排情况,他要求今年的“12·4”系列宣传活动一定要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领导要求,我办制定了活动通知,对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印发了专题文件,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本办精心制作大型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市法治化受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
二、点面结合,形式多样,增强了法制宣传的吸引力
按照工作安排,我市从12月1日至15日,全市上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通过开辟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一是集中宣传现场声势浩大。12月4日,市委法治办组织法治浏阳建设部分成员单位干部、局机关干部及法律服务人员等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采取: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在现场进行集中展示;布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设置法治心愿箱,收集市民法治心愿;制作“浏阳司法”大型二维码,“手机扫一扫,法制知识伴您走”,动员市民现场扫描关注等形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二是社区宣传活动效果明显。
12月4日,市委法治办安排组织司法局法律服务专业骑行队到荷花、淮川进行普法宣传,到社区发放普法宣传窗,并沿路发放宣传资料,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三是推陈出新凸显重点。活动当天组织机关干部在才常广场向宪法宣誓,并与学校联动,安排司法行政干警在嗣同路小学升旗仪式上带领师生进行宪法宣誓。并制作守法横幅,发动广大市民现场签名。四是媒体宣传有声有色。为了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效应,在浏阳日报上开辟了国家宪法日宣传专版。12月4日和5日,《浏阳日报》刊登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浏阳”专题文章。浏阳电视台《政法时空》栏目播放了活动当天现场录制的节目,在浏阳交通广播频道《交通方圆》中安排众议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开展谈话节目,并现场解答听众咨询,此外,市委法治办还与市委宣传部合作,在全市各村设立的《百姓窗》宣传栏统一安排了法制宣传专版,于活动期间张贴在各村进行宣传。四是基层宣传形式多样。12月4日来,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按照要求组织了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了以《宪法》和《宪法修正案》、《信访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集里街道办事处和关口街道办事处在活动期间向居民免费赠送《城镇居民普法简明读本》,沿溪、社港、永安、镇头、大围山、葛家、澄潭江等乡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户”活动,枨冲、大瑶、达浒等大部分乡镇开展了法制讲座或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极大地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据统计,“12·4”活动期间,我市共印发宣传资料35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举办培训班28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
三、反响巨大,效果明显,掀起了法制宣传教育新
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这一契机,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认识,掀起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_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注重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了巨大声势,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强烈反响,同时也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如在12月4日城区集中宣传现场,上千名市民来到现场领取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各乡、镇、街道的宣传活动现场也吸引了大批的群众,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市民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很多市民向举办单位建议以后多开展此类宣传活动,丰富市民学法的形式和途径。各市直单位也利用这一活动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篇5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社会努力去做的事情,即使是在较发达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事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都来关注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并对此常抓不懈,将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来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的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篇6
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共同议论的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了全面的规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走上了一个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作为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篇7
为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大力度地防止并降低暑期学生安全事故发生,温岭市城西法制办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开展青少年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保障未成年人的暑期安全和健康成长。
一、主题宣讲与公益课堂相结合。以“心系小学生安全 暑期预防溺水”主题公益课堂为契机,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邀请法治宣讲员深入文化礼堂、文化站、村部等场所,举办《暑期青少年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安全知识讲座,用图文并茂的影像向学生们展示防溺水的视频,用鲜红的教训为学生们敲响警钟。工作人员现场模拟操作正确开展心肺复苏等安全常识,告诉青少年学生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二、网格宣传与巡查防范相结合。由司法所联合街道综治办、法制办、派出所开展暑期安全防范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街道专职全科网格员,开展“暑期安全防范进家庭”活动,对学生家庭进行重点走访宣传,发放安全法制宣传资料,督促学生家长们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针对暑期以来温岭市中小学生溺亡事故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派出所组织民警及队员每日对辖区内河道、池塘等重点水域周边开展巡查,发现有学生及群众下河游泳等危险情形立即进行劝说并予以劝离,对于不听劝阻的,由司法所人员进行法治教育,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三、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线上宣传的及时性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夏季青少年防溺水等安全信息,并邀请学生家长做暑期安全防范法治知识问答卷。同时,线下立体化宣传全面铺开,司法所协助当地政府在辖区内重点水域明显位置摆放“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在文化礼堂、妇女儿童之家、培训机构等青少年活动场所等人流密集地张贴暑期安全法治宣传海报,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防范于未然。
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总结篇8
在区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下,我街道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这一主题,从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出发,从适应农村地区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出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有的放失,在全街道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为我街道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抓组织领导、促保障夯实。
在接到上级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文件精神后,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进行了更为周详的安排部署。在该会议中,我们确定并落实了三项事宜:一是成立了由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的联合集中宣教小组;二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印发3000份(册)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如此,我们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机制,积极筹划各项准备事项,为全街道宣传月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抓宣传教育、促服务到位。
在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着重开展了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致力于提高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专项法律服务宣讲团为依托,举办村支两委干部法制讲座;走村入户,重点宣传《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疑问、邀请专项法律服务志愿者现场宣讲、集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与农民群众面对面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累计起来,我们共进行了村干法制讲座3场次,接受培训的村支两委干部达20余人,开展各类法制教育现场宣讲5场次,向农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受教育群众达1800余人,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支两委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了农民村民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了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中开展巡回法制宣传教育。为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良好法治基础的奠定,利用法制宣传月上街摆设法制咨询台的方式让村民群众现场咨询制法律知识。向农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法律读本500多份(册),接受群众咨询230多人次,现场解决问题4个。
(三)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我们在宣传月活动中将其列入了重点宣传对象之一。我们在衡钢中小校进行了专题法制教育宣传,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宣传教育主线,结合受教育儿童的年龄状况条件而进行,学生们表现出了比较认真的状态,课堂纪律极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举办返乡农民工法制讲座。着眼于满足金融危机形势下返乡农民工再就业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种种法律问题,以及迫切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需求,对全街道20名返乡农民工代表进行了法制讲座教育。在讲座里,专项法律服务宣讲团成员以比较典型的案例展开浅显易懂的讲解,很受与会人员的欢迎。许多农民朋友还就一些自身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向宣讲团成员进行了专门请教并讨论,表示一定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加强法律素养,提高自己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抓督促检查,促全面落实。
为了促进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能在全街道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让村民群众充分认识宣传月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将其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月活动的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经费,为全街道宣传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仅各街道组织开展的活动中,就累计悬挂宣传横幅24幅,张贴标语200多条,办墙(板)报8期次,利用农村法制开展法律讲座3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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