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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1
根据省、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我县“保护生态、绿盾护林”20xx年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于5月上旬至8月中旬进行。这次专项行动分二块进行:一是加工企业和流通领域检疫检查,二是林木种苗生产单位检疫检查。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完善了木材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木材台帐制度、松材线虫病防范责任书制度,提高了种苗产地检疫和造林苗检疫意识,健全了种苗花卉调运检疫签证制度。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全县松材线虫病防范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林业检疫法制意识得到普遍加强和普及,木材流通管理和检疫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地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安全。
一、加工企业和木材流通领域检疫执法检查
1、准备启动阶段。5月,根据省、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局领导召集森防站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部署我县“保护生态、绿盾护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落实人员,明确重点,并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制订出台了县“保护生态、绿盾护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检疫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由森防检疫站为主、相关科室配合进行。
2、执法检查阶段。5-8月,共调查登记木材经营加工企业49家,进行8次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检查经营加工企业49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9份;检查松木及其制品8386.9立方米、杉木1004.3立方米。检查中发现有二家电缆盘利用企业,现场检查电缆盘450只,其中供电局物流中心提供检疫证1张(2车。
3、检疫监管
(1)涉木企业登记:据统计,我县共核发木竹经营核准证150多家,涉及松木及其制品经营、加工、利用企业80多家,这次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检查49家。检查中发现,受木材原材料紧缺影响,部分企业关停倒闭;在已检查的加工企业中,大部分生产也并不正常。
(2)检疫台帐制度:2007年开始,我县就要求企业建立检疫台帐制度。从今年检查看,大多数企业建立了检疫台帐,检查49家,建立台帐35家,但不完整、不规范。分析原因,一是我县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规模小,业主文化程度低;二是建立检疫台帐后,缺少正常化监督检查,业主缺乏自觉性。
(3)木材产地检疫和复检制度:我县规定:对县内采伐的松木,实行采伐山场或堆放场地现场检疫;对外地调入的松木,则实行复检制度;检疫合格后,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准许加工利用。到目前为止,检疫(包括复检松木及其制品8386.9立方米,签发木材产地检疫合格证49份。
(4)防范责任书制度:为强化松材线虫病防范职责,规范木材流通管理,县森防检疫站与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签订松材线虫病防范责任书,加强宣传和管理。目前,县森防检疫站已与49家企业签订了松材线虫病防范责任书。
二、种苗花卉产地检疫
在去年秋季种苗花卉产地检疫基础上,对调运种苗花卉的8家生产单位进行了现场产地检疫,共检查圃地1835亩,松种子园2053.5亩。检疫花卉苗木404.4831万株,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9份,复检苗木7.5万株,调出花卉苗木30.5724万株。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这次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充分暴露出我县检疫执法力量薄弱,检疫监管难到位等许多问题,有待今后重视和改进。
1、检疫台帐制度。针对检疫台账建立不健全问题,今后要加强法律法规和《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培训学习,统一检疫台账管理,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检查。
2、检疫执法打击。无证调运、台账建立不健全等与检疫执法打击力度有关,今后要加强检查打击力度。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2
根据xx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严防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林业生态安全,xx县林业局积极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已开展的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绩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县林业局成立以李庭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陈竟明为副组长,以森防站、森林公安、林政股、生产股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以森林植物检疫员为主要骨干力量的检疫执法队伍,制定了《xx县20xx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对任务目标,规范管理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组织培训,提高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影响力。
为开展好这次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我们狠抓了宣传工作。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在执法前进行了专题培训,聘请了法律专家重点讲解了《行政许可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林业行政处罚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知程度;二是在调查摸底过程中,我们对全县涉木企业、涉木市场、苗木花卉市场、重点建设工地大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使群众深入了解,主动报检,充分调动了群众自愿配合专项行动的积极性。
(三)认真摸底调查,掌握详细资料。
调查摸底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协作,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林业系统内部的森林公安、林政、检查站、森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违法行为;二是深入到种苗、花卉及木材加工、经营等企业和重点工地调查摸底;三是各经营户在办理木材检疫证时,认真做好登记。全县木材经营户已登记造册备案,共有木材加工厂61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18个,绿化园林单位3个,涉松经营单位13个。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为下一步行动打好基础。
(四)开展检疫执法,规范检疫秩序。
7-10月县林业局组织由森防站、森林公安分局、林政股、生产股为主要骨干力量的检疫执法队伍不定期深入全县种苗、花卉集中生产和经营基地、木材加工厂、重点建筑工地等涉及经营、加工松木其及制品的单位和场所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要求企业进出的每批涉木制品及时严格登记,确保进货源头可溯,销售流向清楚,防止林业有害生物随木材及其制品调运传播。
检查木材加工厂61个,主要经营方式为各镇自用材加工;种苗生产、经营单位18个,绿化园林单位3个,主要生产经营品种为绿化乔灌木和林业工程造林用苗,经现场检疫,未发现检疫对象;检查重点建筑工地3处及其他一些涉木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检疫申报制度进行了宣传,各企业和个人都能主动报检,检疫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对13家经营、加工松木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重点登记,其经营松木品种为俄罗斯松和樟子松等,1-10月复检松木1093立方米,其检疫证书和熏蒸手续齐全,复检未发现松材线虫病以及其它检疫对象;对12个木质包装企业进行了检查、宣传。
本次检查,发放宣传材料80份,签订《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承诺书》8份。同时各木材检查站加强对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证的查验,严格控制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运,通过检查,我县未发现违法违规调运森林植物、违法违规收购、加工、运输、使用、经营、存放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全年无检疫违规违法案件发生。
二、存在问题
1、在森林病虫防治方面,我县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点多面广,检疫执法方面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检疫技术有待提高。
2、我站的执法人员中,只有两名工作人员有检疫员证,业务上亟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违规检疫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对各涉木单位、市场、苗木、花卉生产单位和市场的森检监管机制。
2、进一步加强我县主要交通要道检查站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的作用,防止外来林业有害生物进入我县,从根本上规xx县内森林植物调运检疫程序。
3、加强复检,凡是涉及到松木制品,不管来源何处,都要认真进行检查,严防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侵入。
4、继续加大检疫执法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检疫工作深入到企业,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心中。
5、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礼貌执法。森检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检疫执法水平和各项工作能力。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3
20xx年,我局根据市、县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自觉统一思想行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林业建设的各项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政,严格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执法责任落实 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林业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局长李庭春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法行政采取分工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分别对林政、行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和生产股、植物检疫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职责范围,做到了分工明确,协作一致;并将依法行政责任按照县政府要求分解落实到系统各基层单位。
派驻县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工作组、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是依法行政基层工作窗口单位。年初,林业局对20xx年行政执法考核结果进行了奖罚兑现,并与各单位签订了20xx年执法责任书。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领导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学法讲法,制定年度计划把学法、用法、讲法落实到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系统学习《宪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推行基层单位负责人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自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般行政执法事务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决定,重大行政事务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制定政策性文件先经过调研、召开公众参与的讨论会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最后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
一是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方面狠下功夫,修订了《林业局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职权责任分解制度》,对局长、分管局长、科股站所队长、行政执法管理岗位、执法的标准和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受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按照《陕西省林业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指导基准办事,落实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档案,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未参加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以及考试不及格人员,坚决不发行政执法证件。同时对持有林业行政执法证人员实行的星级评定,组织评定小组进行考核考查,星级该升的升,该降的降,实现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星级评定工作的常态化。
三是努力探索和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从森林公安、林政执法大队、基层林业工作站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体,分片对片区内毁林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发现的案件线索集中办理。同时在林业案件高发期的冬、春季节,设立临时检查站,对木材运输、无证采伐林木、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入山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有效的遏制了毁林案、事件的发生。
四是全面落实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林业行政执法中严格规范自由裁量的权的行使,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对提出的行政处罚意见由执法人员提出、基层执法单位法制员、负责人审查,局法制办审核报局行政负责人或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了林业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保证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
五是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和《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流程表,要求全体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六是推行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基层执法单位向社会全面公开了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的机构、执法流程、执法责任、监督方式等事项,对办理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决定,在送达相对人的同时,将复印件送达受害人或有关单位。对行政审批事项、依据上传政府的网站,使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能便捷查询。
三、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我局实行分级负责监督制。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照分工分别对股、站、队、森林公安分局、各森林派出所进行监督。并由局纪检组组长李立负责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工作。一般行政执法事务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决定,重大行政事务由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依法行政公示制,基层林业执法单位均聘请了依法行政监督员,加大了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森林公安继续推行一案一授权,严把了案件的审批关。局法制办坚持实行案件评查制,对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做到了逐案评查,对办理的行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在全系统予以了通报。10月份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全县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中,我局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被评为优秀。
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面,实行了派驻县政府行政审批大厅首席代表负责制,派驻行政审批大厅人员认真开展审批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建设,增强审批行为的透明度。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394件,其中即办件267件,承诺件127件,所有申请事项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提前办结率、按时办结率、满意度均为100%。
在加强行政许可行为审批后监督方面,着重解决“批而不管”的问题。不管是行政处罚后补种树木、还是恢复占用林地、木材加工企业都加强了事后跟踪督察检查,使重许可、轻监管、甚至不管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治理。
严格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一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多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时适时开展了林地清理区域治理活动。共办理各类森林案件105件,其中林业刑事案件4件,林业行政案件101件,没收木材125.36 m3,大树2株。罚款、变价款21.48万元。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一是领导干部以身作责,带头学法、讲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建立法治政府观念意识逐步提高;
二是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修订了各项依法行政制度,使行政执法责任落到每个具体执法人员肩上;
三是通过送出去培训和请执法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当老师,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先后派出16名同志赴市、省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举办两次依法行政培训,通过外出和自办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借助媒体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大力进行宣传,及时宣传退耕还林、林权抵押贷款、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政策法规。在报刊杂志、县电视台播发林业政策、法规消息60多条;
五是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去冬今春组装宣传车一辆,深入全县各地宣传林业政策法规8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千余份;
六是利用永久性宣传碑、牌,刷写固定标语等形式宣传林业政策法规;
七是依托林业基层单位和强大的护林组织网络向群众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局法制办及时将有关林业政策、法规及内部办理林业行政案件要求发至局qq群,供基层单位及时掌握。
八是利用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办理的各类森林案件和处理的违法人员现场说法宣传林业政策法规。
全面落实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事,落实完善了适用程序规则,在行政执法中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全年进行了两次林业行政案件评查,并将结果及时通报系统执法单位。
五、下年工作打算
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依法治国建立法治政府的大政方略。是我县生态立县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因此,下年度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持久的宣传林业政策法规,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二是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服务意识。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内部依法行政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根据陕西省xx厅的统一部署和《商洛市xx局关于开展“绿盾”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xx发[xx]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为期2个月xx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确保组织保障。
为了切实开展xx区“绿盾xx”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我局成立了以xxx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xxx任副组长,xx公安局、xx站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xxx具体办公。下设两个执法行动小组,执法一组由付站长xxx带队,负责x个镇、办事处苗圃和涉木单位;执法二组由付站长xxx带队,负责城区花卉市场、建材市场、公园、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涉木、涉苗单位。成员由区森防站和各镇林业站执法人员组成,全区共召开执法会议x次x人次。
二、制定方案,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为了更好的开展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我们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从实际出发,制订了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以xxx发〔xx〕96号文件发布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行动的时间、检查的内容、组织的形式、整治的重点,确保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有序开展。
三、开展培训,确保行动效果质量。
5月21日,我们组织xx站等执法人员x人进行xx“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培训。会上,区xx局传达了陕西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和《商洛市xx局关于开展“绿盾”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xx发[xx]50号)文件精神,解读xx“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通报了前期对各加工企业、育苗户的调查摸底情况。局领导强调,在统一执法行动中一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二要突出重点,抓出成效;三要形成制度,加强监管。针对商州区大量外来苗木、花卉、木材、包装物流入的现状,要求联合执法队伍重点抓好松木运输、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运输、违法收购、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确保无疫木流入,防止松材线虫病在我区发生,全区共举办执法培训班3次72人。
四、强化宣传,大力营造执法声势。
为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顺利地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我们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一是发放宣传资料。区xx站在调查摸底期间,对各加工企业和个人发放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资料x多份,出动执法车2辆,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二是积极开展网上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已在国家、省级森防专业网上发布宣传信息x条。
五、建章立制,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1、建立木材加工企业合法经营承诺制度
我们对全区所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管理,采取合法经营加工承诺制度。目前全区x家涉松加工企业、x家木材经营销售单位均已签订了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书签订率100%。承诺内容包括:自觉遵守国家的植物检疫法规,严格执行《陕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的各项规定;凭《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收购松木及其制品,并报请区森防站复检;不收购、销售、存放、携带、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及其制品;不收购来源不明的松木及其制品;建立松木及其制品出入台帐制度,并确定专职报检员负责报检和台帐登记工作;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建立涉松企业购销加工台帐
我区对涉松经营加工企业购销台帐已执行多年,今年以来我们更加重视了这项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加工企业严格执行。全区x家涉松经营、加工企业均已建立购销加工台帐,建帐率100%,并要求进行逐批登记,规范经营、合法经营,每年将不定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实行木材加工企业许可证年审制度
我们对全区木材加工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每年1—2月份要求全区木材加工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和证件、公章到林业局进行年审,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备案管理,全区涉松企业的营业执照备案率100%。
4、对涉及电缆盘企业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
我们除了区政府同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以外,还以xx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为甲方,同电力、电信、移动、联通、邮政局、公园、木材加工营销等单位签订了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年中组织执法人员对各单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中,我们整合了xx执法部门进行30天联合执法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木制加工企业x家,经营木材x家,检疫木材x立方米;检查育苗户x家,面积x亩,苗木x万株;检查摩托车、家具市场x家,包装箱x立方米;检查花卉营销单位x家,x盆;香菇带料x万代;检查电力、移动、电信、联通4家,木制电缆盘x只x立方米,电柱x立方米;检查公园绿化单位3家,绿化面积x亩,绿化树木x万株;查验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x份;签订责任承诺书144份。在联合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木材市场管理秩序,增强了木材加工企业主和涉及电缆盘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5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为确保此次自查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认真安排部署了此次自查工作,负责解释和协调在林木种苗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由于组织健全、领导重视,确保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种苗管理体系,形成了稳定的队伍,使得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种苗生产建设中得以贯彻落实,在林业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执法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为重点,切实解决种苗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一签两证制度(产地标签,质量检验证与检疫证),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苗行为,加强林木种苗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切实加强管理,依法做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
(二)整顿市场,规范经营管理。随着种苗市场的活跃,规范林木种苗市场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管理,使之走上规范化道路。我县把“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作为贯彻《种子法》和《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来抓。我县“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我县林业局审核,报市林业局审批发放,档案材料均由市林业局统一管理。对全县从事种苗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逐个登记,清理,明确发放对象。对其生产、经营的苗木种类、地点、存放时间及生产面积和经营方式调查登记、核实、确保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我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市场管理都较为规范,种苗质量,特别是主要造林树种在良种生产和推广工作动员严格把关,加强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严格种苗质量抽查制度,20xx年全县共抽检苗木30批次,共计45万株,对不合格苗木坚决禁止出圃上山造林,对重点工程造林所用苗木,必须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具标签和质量检验证和检疫证。
(三)依法治种。通过《种子法》和《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加强种苗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林木种子广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和年检规定,为开展林木种苗执法提供有力保障。建立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检验制度,使林木种子合格率达95%以上,为规范林木良种推广保证造林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20xx年,我县从筠连种子园购入杉木良种100公斤,用于育苗推广。
(四)狠抓种苗行业管理,夯实林业建设基础,加强对林木种苗执法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努力提高种苗工程建设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县林木种苗执法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整顿和规范后的林木种苗市场,受利益驱使,仍有部分非法经营,销售劣苗行为发生。
(二)加大力度更进一步加强对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
(三)种苗执法和质量检验队伍建设有待完善和提高。
林业执法工作总结篇6
20__年度,我局信访工作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信访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实现林业持序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强化信访责任目标,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做好稳定工作。一年来,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__年度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为确保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以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信访工作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抓好信访事项的接收、传达和办理,领导小组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访事件的审查和处理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对涉及各科室的具体信访事件,要求各科室落实专人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及时予以办理,把信访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作为各科室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信访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了领导责任制度和接待日制度。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了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确保件件信访事件有责任领导,件件信访事件抓落实。同时,还建立了每天一位领导接待制度和林业局领导大接访制度,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群众的信访事件亲自督办处理落实;
四是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局党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排查任务和研究解决本单位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措施,确保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向本单位广大职工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增强干部职工对《信访条例》具体内容的了解,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信访工作中来。
二是精心组织,努力完成信访各项工作。首先严格按照规定对各信访事件认真进行登记、告知、受理和处理。对县信访局转来的信访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县信访局报告;其次认真办理县领导批示信件和县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信访事件办理程序进行办理。
三、注重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我局信访工作面对的上访人员绝大部分是农牧民,可以说他们是社会群体中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群体,也是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既要“细”又要“实”,我们自己要了解上访事件的最基本情况,要做到事实清楚、法理明确,对广大农牧民又要“说清楚”,让他们感到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也有依据的。
我局规定,对于农牧民上访“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到我们这里的问题,在我们工作范围之内的,要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核实,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以及有些涉及几个部门工作范围的,我们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尽快解决处理,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会告知农牧民应该到哪里寻求帮助。
从信访反映内容看,主要集中在非法开垦林业两个方面。经过我局和当地政府多方协调努力,把林业部林业监理中心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到了实处。
四、狠抓落实,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思想工作。对个别上访户,局里及时派出领导和工作人员赶卦现场作好思想工作,并妥善处置及时劝返。
二是抓好摸底排查。在重大节日、会议、活动之前,认真布置做好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了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全年没有因失控而造成影响的事件发生。同时,为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还制定了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方法,发现有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汇报。
三是畅通信访信息。我们加强信息报送,严格信息报送内容,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我们及时发现苗头,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提供了有效保障。通过开展工作,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过去的一年里,林业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少数同志对群众上访苗头和隐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等。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__年我们将继续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忠实实践,以实现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宏伟蓝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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