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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工作总结5篇

制定工作总结可以帮助个人规划和调整工作方向,在入职期间,相信大家一定经常写工作总结,下面是王科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监管部门工作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监管部门工作总结5篇

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1

总结是一面镜子,通过总结可以全面地对自己的成绩与教训、长处与不足、困难与机遇进行客观评判,为下一步工作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提供参考和保障。20xx年在一片有序的繁忙中悄然向我们挥手作别,回首来到合肥的这一年,虽然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都能够认真及时的完成,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还是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年底了,静下心来总结一年工作中的得失,查找自己的不足,为来年的工作做好安排和计划,是很有必要的。现将我在这一年中的工作情况做以下总结。

一、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本职工作

1、摆正位置适应工作岗位

在刚到居然之家的一段时间,由于新进入家居建材行业,我不能很快的进入角色,在这里我要感谢在我工作中给我鼓励和帮助的同事及主管领导,是他们耐心的教会我工作中的流程,让我适应工作岗位。在工作中我不断学习日常管理事务,从中明白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要时刻铭记要做一名合格的管理员。

2、公平处理一视同仁搞好各方关系

商场是一个人员很复杂的交际地点,而我的工作就是要在这样一个地方管好经营秩序,要求每个商户做到不准在营业场所吸烟,下象棋,赌博,扎堆聊天,串岗聊天等。要管好每个商户很难,要搞好各商户的关系更是难上加难。因为涉及范围较广,只要你一不小心就会得罪很多人,到时商场的人可能会指责你,可见公平处事是何等的重要。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中,我坚持做到一视同仁,对事不对人,有需要时尽最大努力帮助商户解决困难,这样很快得到了商户的认可,让我在市场管理中真正发挥自己的只能作用。

3、坚持原则落实制度提高商场形象

有时当我在巡场中会遇到极难沟通的商户,明明她正在犯错可她却偏偏不认为自己有错,还振振有词,或许你还会赏赐到一顿指责与牢骚。这时我会想到我是一名管理员,我要坚持我的原则及市场的制度,因为她的行为正影响着整个市场形象,一次放纵则会导致这种现象的传染,必须令行禁止才能防止扩散,保证商场的良好形象。

4、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出色完成工作

这一点我感觉自身做的还不够好,工作中遇到的麻烦事情也会影响到自己的情绪,会把情绪带到工作中,不能时刻以最好的状态工作,这也是我在以后的时间里应该努力改进的环节。市场部是一个充满激情的团队,在这个团队中,我会全心的做好市场。我会和这个团队一起并肩作战,最后一起分享战胜的喜悦,我会积极的去学习,并渴求进步,当然这些都是为了能更好的完成今后工作做好前期准备,最好的见证还要在日后的工作中去检验。

二、团队精神,明确分工,落实各项工作

1、规范市场管理

市场中很多商户都会出现仪容仪表、店容店貌不达标的情况,尤其是在夏季冬季展员的着装不规范较为突出,我与同事协作管理狠抓这项工作,保持居然之家良好形象。

2、督促市场经营户按时缴纳费用,不能拖欠

从商户有费用产生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与同事协商,然后与商户负责人沟通,及时解决避免费用的积少成多。现除去个别欲撤场商户外基本无费用拖欠现象。

以上是我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在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敬请敬领导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会让自己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局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开展电线电缆等四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我们组织各相关股室分局学习省、市局印发的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有针对性的学习电器及附件产品相关业务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重点检查,主要针对流通领域的大型商超、专业市场、五金店、农村市场等电器及附件产品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配合市局开展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监督抽检14个批次,涉及电线电缆、小家电、室内加热器等产品,其中7个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已结束。

20xx年以来除日常监管以外,我局共开展电器及附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4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经营户200余户次,发现问题10个,3个已限期整改完毕,7个依法立案查处。

二、案件查办情况

通过专项整治,我局共立案查处涉及电器及附件产品违法经营户5户,不合格产品7个批次,现已全部结案,罚没金额0.68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未落实好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如:未构建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二是工作人员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开展检查时只能查看产品是否有标签标识及3c认证标志,但很难辨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只能依赖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送检,基层较难及时发现问题;三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相关股室甚至只有一人从事质量监管相关工作,连基本的执法检查法定人数要求都达不到,外出检查只能协调其他股室工作人员前往,事情多时往往顾此失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我局将积极主动作为,继续强化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依法从严查处一些典型案例,形成执法威慑力,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请市局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特别是针对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的具体检查规程的培训;四是请市局加大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的抽样力度。

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3

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省、市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素质

自机构改革完成后,为了使整合后的监管职能不弱化、并落实到位,为了使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能适应监管领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的增加,我局根据原三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及基层监管人员的构成,采取了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带训、日常指导的培训方式,对全体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多层次、多层面的培训。从而使基层执法人员改变了过去只会办理工商部门的无照经营及相关案件的现象,也为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据统计:我局至今办理专题食品监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50人次。

二、强化日常监管手段、拓宽案件查办渠道

一年来,我局根据监管职责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食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

(一)流通环节:

今年,我局除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冷冻肉品、病死猪肉、婴幼儿配方谷粉的专项整治行动外,还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各基层分局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食品的来源、标签标识内容的合法性的检查。要求基层分局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与执法办案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不断地拓宽案源渠道,也促进了日常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在购进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

二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生产环节:

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58号)文件要求,并根据本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类别,开展了蜂产品、大米、罐头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行为。

二是开展了以白酒、食用油、米粉、豆制品、包子、水饺、卤熟肉制品等品种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主要经营小作坊食品的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等使用单位,即“三小一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小作坊56家、小食杂店1206家次、小餐饮:963家次,检查集贸市场:家次。

三是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操作手册》及《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规范要求,强化了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四是积极指导获证企业做好延续换证及新设立企业办理新证工作,目前,我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43家。据统计,截止11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2户次。

三、依法许可、严把准入关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认真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31个。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县食品销售经营主体实有底数和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抚食药监食品流通[]3号),自5月1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销售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并根据摸底情况于8月16日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延续手续的和停止经营的1475户经营者以公告的形式,依法办理了注销手续。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加大培训力度、夯实监管基础。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即:具体监管工作涉及知识面广、具体监管的对象数量多。这就为我们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现在我们的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是原工商部门的监管人员,并且年龄都偏大,知识结构也单一,对食品监管工作一些新的监管知识和规范还是缺乏认知,从而影响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因此,加强对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的根本保障。建议省、市局要加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技能,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监管能力基础。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精准监管效率。

现在我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是停留在目测手摸的监管方式上,难于适应日新月异的食品生产发展形势,如:非法添加、指标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这些都需要经过检测方能知悉,而我县财力基础情况不好,在食品检测经费上投入不多,难于适应日于繁重的食品日常监管任务的需要,因此,建议省、市局在食品检测经费上增加对县局拨付数额,确保日常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建议省局统一配发快检设备和试剂,并统一制定快检的食品品种和指标,从而,使日常监管工作达到精快准的效果。

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4

近年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信息工作,构建了信息工作与业务工作互动互促的新格局。但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工作仍然面临着较多问题,制约着信息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值得我们去注意与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打独斗”现象突出。在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现象。信息工作人员多是办公室或者市场监管所负责内勤的工作人员,“单打独斗”现象比较突出。从事业务工作的干部责任心不强,认为信息工作只是“业余工作”,手中掌握大量素材却没有及时归纳总结,至使许多重要信息源流失。只为完成任务而写信息,没有营造出政务信息工作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是信息队伍稳定性差。基层岗位随时轮换,导致基层信息工作人员相对调动频繁,信息队伍稳定性较差。特别是部分年龄较大的信息员,随着其精力、体力的减弱,不愿再从事繁重的信息工作,主动提出换岗到其他部门,严重影响了信息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信息质量无法保证。一方面,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员队伍中除了少部分专职信息员以外,绝大部分都是兼职信息员。特别是基层市场监管所的信息员身兼数职,除了撰写信息,还要负责市场监管、档案整理、统计报表、区域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所以采写政务信息的时间较少,信息报送量不均,信息质量无法保证。另一方面,专职信息员虽然有充足的写作时间,但基于客观条件的制约,不能长时间的深入基层一线,对基层和业务方面的动态和情况了解较少,找不到信息热点,久而久之容易出现闭门造车的情况;

四是信息内容存在“四多四少”。即:动态信息多,综合分析少;一般信息多,新颖信息少;就事论事多,深入调研少;报喜的多、报忧的少。部分基层市场监管所报送的信息不是深入实际、精雕细琢,而是闭门造车忙下载、粗制滥造凑任务;有的信息没有深究根源、反映问题,而是轻描淡写看问题、空洞无物谈建议。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有部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领导认为政务信息是务虚的,或者认为信息工作仅是办公室分内之事,相对业务工作而言微不足道,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对于服务领导决策、推动中心工作、展示市场监管形象的重要作用,没有树立起信息工作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业务工作必有信息”的正确理念;

二是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基层普遍缺乏规范统一的信息员选拔、管理、使用机制,信息员队伍建设缺乏标准化、规范化,部分具备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得不到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埋没在日常工作岗位上,客观上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

三是基础保障不充分。

一是时间无保障。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兼职信息员忙于繁琐的日常事务,用于信息工作的时间无法充分保障;

二是设备无保障。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所用电脑大多为台式机,兼职信息员未配置笔记本电脑,客观上不利于信息工作的开展;

三是经济待遇无保障。规范津补贴实行“阳光工资”后,信息员没有加班补助、绩效奖励等经济待遇,仅有凭借信息员的责任心和无私奉献来推动工作的开展,长时间以来严重影响着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考核模式标准单一。信息考核模式和标准普遍是以采用量为主,通常给每个股室和市场监管所制定一定的上报数量和采用数量。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很难被省级或者国家级信息刊物采用,任务往往完不成。考核制度的单一,大大打击了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信息员缺乏客观分析与深刻思考的主动性,信息质量也随之下降。同时,对数量的规定,又使得大量不真实的信息出现,抄袭现象有所抬头,对信息员的成长和信息水平的提高都非常不利。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领导要高度关注信息工作,建立完善信息考核和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市场监管所的领导干部要为信息员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一些重要会议和公务活动要求信息员一起参加,便于信息员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把握工作中心,多报送有价值的信息。同时,要关心支持指导信息工作,定期听取信息工作汇报,帮助确定工作思路和采写重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中发现的新典型、好做法、新问题,应及时给信息员出点子、提要求,指导信息员优质高效地采编信息;

二是注重培养专职信息员。专职信息员的写作能力相对较强,对信息的采写经验较多,而且能够保证一定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发现写作能力较高的.人员,重点对其进行培养锻炼。同时,注重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通过组织参加培训、专人指导、跟班学习等方式,锻炼新录用公务员的写作技巧,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帮助其成长为合格的政务信息员。在提高稿件质量和数量的同时,提升个人能力;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将信息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以组建兼职信息队伍为重点,将信息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同时,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对信息完成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供追加工作经费、评先选优、外出学习考察、上派锻炼等优厚待遇,让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部门和个人有奔头、有想头,以此激发全系统信息工作活力;四是实行计分考核制。按照所采用信息的等级,计算成相应的分数,年终考核以分数高低评优惩劣。计分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好的信息如果被省局、国家局采用,只需几篇即能取得高分数,信息员也能够获得一定的鼓励。计分制可以客观上鼓励信息员踏踏实实写作,认真找准信息热点和焦点,做到写真实情况、反映真实问题,调动了信息员对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xx〕70号),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今年品牌汽车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了工商部门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

按照川工商办(20xx)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二、建立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三、强化职能,加强品牌汽车市场监管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0家,检查中发现xx华盛、泸县徐氏、xx建业、xx安迪四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已注销,有三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纳溪金牛、xx长福、叙永福盛经营货车,没有经销九座以下的乘用车,xx川南汽贸有限公司改行没有从事汽车销售。现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42家经销企业来看:xx达昌、xx上海大众、xx宏源、xx松明、xx都惠、xx昕达、xx百通7家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21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限期1个月改正。积极与xx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42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22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xx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xx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xx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

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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