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全面的工作回顾以便未来改进和决策的依据,工作总结可以用于衡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帮助我们找到提高工作效能的方法,以下是王科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夏季行动周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夏季行动周工作总结篇1
按照临综治(20xx)1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迅速地开展了汉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
于xx月xx日召开了党委扩大会,专门研究如何落实(20xx)14号文件精神,由综治办牵头,司法、民政、武装、公安、法庭等单位配合,制订出《吕寨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行政村书记、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村治保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这项工作纳入20xx年综治工作的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者要扣押2000元的转移支付作为整改押金。坚决做到稳定压倒一切。
二、 成立组织,建立队伍
成立了《吕寨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领导小组》高贺副书记任组长,抽公安、法庭、民政、武装、司法等部门人员共12人,联合办公,办公地点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郭敏兼任,各村书记、各单位负责人都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信息员。
三、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在每次村两委会上,镇党委书记王子贺、镇长孔鸿雁把专项整改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并多次强调纪律。喷宣传壁字27外、宣传标语21外,宣传车一辆逐村宣传,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大胆揭发检举,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农户,谈心走访,做到了家喻户晓,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 集中排查,摸清底子
经过深入自然村,走访群众,结合派出所治安案件登记底子,及村信息员提供的情况,没有发现治安混乱的地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但我们没有松懈,仍继续坚持摸排,目前,仅发现一起骑摩托车在s328线抢一女同志的项链。
五、 注重整治,整防结合
我们设立了吕寨镇治安卡点,工作小组12人分三班轮流在治安卡点值班,镇政府和派出所每天轮流出车,除卡点留守人员外,还安排全镇治安进行巡逻并把巡逻情况及各村值班情况第星期通报一次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警觉起来,共同搞好社会治安,设卡点期间,共拦截可疑车辆6辆,可疑摩托车、机动车21辆。
六、 经费保障,保证落实
镇政府拨专款叁仟元用于办公经费和车辆加油费,工作开展非常顺利,群众非常满意,对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较高,密切了党群关系。
夏季行动周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落实《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公安局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xx〕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区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根本利益。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后,镇政府领导和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打非领导组,职责明确。根据上级要求,将11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打击对象。即:
(1)检查是否有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2)检查是否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检查是否有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4)检查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5)检查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6)以场镇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
(7)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8)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9)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10)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11)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宣传动员,布置工作。
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强对群众的宣传,争取群众支持,确保打非成果;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点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二是要求各内部自查自纠;三是要求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横幅。四是随时将主要领导汇报,抓紧行动进行跟踪回访,按时将回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从事医疗服务执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漠,重效益,轻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
2、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3、跟踪回访过程中也发现有的非法诊所随然经过前期打击治理,在停业一段时间后又有所抬头,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4、有的将药品存放他处,有患者时才取出给患者治疗,使回访人员很难发现或发现后拒不承认。
5、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知识和群众安全就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非法行医没有可乘之机。
2、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坚持巡回监督、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行医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频率,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4、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
夏季行动周工作总结篇3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月日至月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没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现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协调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x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四、强化分析研究,完善长效机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
夏季行动周工作总结篇4
为维护我乡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市综治委、政法委要求,3月份以来,我乡结合实际情况,精心安排,周密布臵,认真开展了以促进民族团结教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主线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活动,目前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全乡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事故和事件,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了由政法委副书记孙宝林任组长、司法局、综治办、民族宗教局为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领导组,专门进驻我乡指导督察工作。同时,我乡也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赵永恩为组长,乡综治委牵头负责、各村及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的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并设立办公场所,充分发挥各村寺管会、民族团结促进会等作用,制定下发了《山货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重点地区综合整治的任务分工、整治时限、考核验收标准、责任追究等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市综治委多次来乡召开协调会,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我乡以促进民族团结为主线的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教育宣传。
一是由宗教局牵头,利用4月份“民族宗教宣传月活动”的有利时机,我们先后开展各类培训6期,加强对回族干部群众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自觉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民族观;二是由司法局牵头,我们先后印发宣传页20000张、张贴标语2000条、悬挂横幅40幅,开展法律法规进学校、进村庄宣传,特别是民族宗教相关案例,引导回汉群众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平安大局;三是通过召开乡、村、组和宗教界领域内等不同层次座谈会9次、培训会8场,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教育引导,营造宣传氛围。
三、加强治安防控。
我乡着力从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加强了治安防控。在乡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我们投入资金2万余元,在各村显要位臵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并强化了社会治安巡防队、治安信息员、各村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和治保会、企业保卫科等组织建设,提高了安全保障覆盖面,并由公安部门牵头,开展全面巡逻防控,保持了对社会面多发可防性案件的高压严打态势,3月份以来,全乡案件发生总量3起,4月份零发案。
四、加强矛盾摸排。
市驻乡工作队和乡村干部一道,深入2实际、深入群众,逐村对我乡与长葛、许昌结合部的路段等重点区域,对山货村等回族聚居村,对民师、涉军等重点信访群体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了我乡内突出的矛盾纠纷、摸清了区域内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了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原因,特别是实行了日报告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对回汉民族聚居村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进行了细致排查。截至目前,先后深入农户2000多户,排查出群众反映的问题11个,排查出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1起。如,5月19日凌晨,山货村回族群众赵某起床后发现自家大门上挂着两块用白布串起来的猪肉,其行为严重违背了民族习俗,事发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反应,配合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布控,同时全力做好当事人、清真寺管委会人员、阿訇社首和广大回族群众的思想稳控工作,直到公安局成功破案,避免了该案件升级产生连锁反应,促进了民族团结。
五、加强综合整治。
按照“哪里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的指导原则,我乡对已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对已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明确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每一起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每一处治安隐患得到整治,每一个突出治安问题有效解决。截止5月底,我乡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3元月份以来,全乡没发生一起赴禹州市以上的信访事件。同时,我们加大了对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打“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搞好全乡范围内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回汉群众互相尊重民族习惯,互帮互助,共同致富,维护我乡社会稳定。
六,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矛盾排查化解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了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以开展“平安杯”竞赛活动为契机,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了基础。
夏季行动周工作总结篇5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县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于20xx年7月至1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xx副乡长为组长、xxx(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xx(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xx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五、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案件情况: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夏季行动周工作总结篇6
我局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在县综治办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大成效,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部署,我局成立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开发办、拆迁办、房地产交易所、直管公房管理所的股室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了办公室,提供专门办公场所,为我局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行动月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制度,制定方案
责任到人,集中化解。在明确工作重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案责任制。尽早发现新问题,并及时处置,将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和“两抢一盗”事故。我们制定了活动方案,对集中整治行动月活动做了详细安排部署。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各相关股室和包案工作组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凡集中行动月期间能完成的要确保完成,成功化解的信访积案由责任领导签字息案,确实难以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继续负责到底。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除了对涉及到我局的县积案问题进行跟踪排查,也要对其他信访事项进行排查,有领导负责包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跟踪督查,一包到底,直把问题解决到位和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夏季行动周工作总结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召开的关于集中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工作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我镇治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农村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综治委的部署,洛河镇从3月至6月,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的分布,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经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洛河镇排查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唐龙担任组长,副镇长张景峰任副组长,各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对洛河镇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进行细致地摸底排查,使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扎实开展。
二、划片包干,梳理摸排
领导小组采取先广泛摸排、后集中梳理的办法,由各村分别上报突出的治安问题及治安混乱地区,领导小组组织专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底排查,并将上报的问题汇总,排出洛河镇治安混乱地区为胡圩拆迁现场、洛电三期工程偷盗物质现象。突出治安问题是校园周边存在网吧、游戏机房,环境需整治;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规范,存在着治安隐患。
三、落实责任,定期整治
洛河镇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工作领导小组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到单位,谁的辖区谁负责。领导小组召开各村(社区)主任会议,通报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与洛电保卫科、开发区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加强管理,积极配合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把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任务分别落实到洛河、宫集派出所,要求他们在整治活动过程中,下大力气,花大功夫,争取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洛河镇已会同公安机关,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努力消除治安死角死面,确保我镇治安大局的稳定。
夏季行动周工作总结篇8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xx]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着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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