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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1+1活动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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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1+1活动方案5篇

幸福1+1活动方案篇1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健全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村事务,以xx村试点村,先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通过“共同缔造”活动,xx村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为主体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乡村治理体系,村民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村庄环境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到20xx年,xx村“共同缔造”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明显加强,领导能力显著提高,村民广泛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二、“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实施

(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内涵。利用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基层党组织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村民的沟通,了解村民最为关注的村庄问题,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组织xx村民代表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在思想上激发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学习共同缔造的经验。

2、成立机构,决策共谋。建立党组织引领、多方参与的横向到边组织架构,将每个村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村庄社会组织,实现人人参与、横向到边。建立健全村民理事会架构,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组织村民建立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下设宣传发动工作小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环境管护工作小组、卫生环境评比工作小组等,做好责任分工,做到村庄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均有工作小组和责任人负责。建立村庄工作监督委员会,邀请镇纪委干部、驻村干部(驻村单位蹲点专班)、村委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共同对村庄的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民建立产业、行业协会,对村庄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归属感。

3、建立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村党支部对村民小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拟定村民理事会、村庄工作监督委员会章程,制定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和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规则,保障村民有序参与“共同缔造”活动。

(二)发展共建,凝聚民力

1、村庄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开展入户访谈、问卷调查、设立村庄问题反馈箱、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了解村民需求,查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中的短板,确定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和建筑风貌管控要点,形成村庄规划,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确定最终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规划成果细化为系列行动计划,张榜公布,将村庄规划布局和建筑风貌的贯彻执行等纳入村规民约。

2、找准切入点,共建宜居环境。从危房改造、农房外立面整治、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乡村道路建设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动员村民出钱、出物、出力、出办法,撬动“以奖代补”项目,使村民的观念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

3、研究制定村民投工投劳、资金共筹等制度,出工出力共建基础设施。探索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与整治的不同模式:房前屋后清理项目,由村民出工出资;技术含量较低且工作量较大的项目,以村民参与建设为主并按照当地工时费领取报酬;技术含量高、施工复杂的项目,由村集体通过议事程序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为主,村民参与为辅。

探索多方资金筹措渠道,设立“乡村共建资金池”,用于村内公共建设支出。

(三)建设共管、凝聚民智

建立村庄环境建设共管长效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环境管护工作小组等自治组织,针对村民建房、公共空间管理、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治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制定村庄环境建设管护公约,商定违反公约的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开展门前三包活动,村民对宅前屋后承担三包责任,做好房前屋后美化、绿化工作。公共区域安排专职清洁员,由党员、中心户带头认领,负责监督维护。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指导村民掌握垃圾分类方法,不定期对各户垃圾分类进行检查。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通过相互评比与监督,保障村容卫生整洁。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组织村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建立以村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最美农房、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金牌中心户等评选,激发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用活用好“以奖代补”机制,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成果共享、凝聚民心

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成“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村庄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乡村氛围。通过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政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镇党委政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xx村为“共同缔造”活动的主体,xx村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资源、人员投入试点工作,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形成建设合力

镇直各单位应大力支持xx村“共同缔造”活动,主动跟踪xx村工作进展及动态,及时排忧解难,为xx村提供支持。镇学习党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经管站要加强对上沟通,加强与群团组织的合作,多方面争取支持,积极争取“以奖代补”项目,实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共同缔造机制。

(三)整合涉农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为确保“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镇农办要整合涉农资金,协调财政和其他各相关单位,对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上级资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时重点向“共同缔造”xx村倾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总结经验

镇宣传办、组织办要大力宣传xx村“共同缔造”活动,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涌现出的鲜活经验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事迹,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并投入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幸福1+1活动方案篇2

为全面推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x建发〔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着力完善小区功能,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舒适宜居的美好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按照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结合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基本条件,以改造和管理并重为基本原则,充分听取居民代表、社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内容,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xx年,全市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0个,涉及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惠及3664户居民。到“十四五”末,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5个,惠及1。1万余户居民,形成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及条件

城市规划区、xx试验区20xx年前(重点改造20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区土地权属须为城镇建成区国有土地,且未列入我市近10年棚户区改造或重大项目建设征收拆迁计划;

(二)小区须为多层以上单元楼且主体结构安全、建筑基本完好,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

(三)居民改造意愿强烈,至少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且物业费收缴率达50%以上;

(四)主要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危旧房改造和住宅拆除新建)。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改造

1、清除违章建筑。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自占有用于种菜、养家禽等公共用地,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3、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改造老旧管网,实现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4、改造三表(水、电、气)出户管网。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小区内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住户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

5、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水、暖、电、气、通信和消防等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做到管线入地入网,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二)配套设施完善

1、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位(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2、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3、修补、美化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进行合理改造,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保温处理,达到防漏和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4、清理、修缮楼道。整治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楼宇门禁系统。

(三)提升环境质量

1、提升绿化效果。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增加绿地面积、提升绿化档次。

2、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

3、配置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4、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5、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及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6、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要实施封闭管理,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7、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8、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楼宇门禁系统。

(四)完善消防设施

1、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和登高车操作场地,保障消防车辆顺利通行和操作。

2、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栓。

3、对已损坏或瘫痪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按相关标准在楼道等公共部位和场所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五)其他内容。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确需整治改造的其他设施。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

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xx试验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的原则,由市住建局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以及招投标工作等内容。应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单独设计改造方案,并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批准,并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2、全面实施。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改造施工,并做好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等现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全程介入,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做到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3、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镇街(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初验和整改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并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总结改造经验。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有条件的小区或相邻的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无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完成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六、工作措施

(一)优化项目审批。各部门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通过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的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二)完善标准体系。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由市住建局研究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整合存量资源。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期限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工作机制

(一)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镇街、社区组织作用,组织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鼓励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三)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爆品诱发火灾。

(四)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心工程”。审计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镇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制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办法及业主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八、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并统筹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争取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金融力量参与。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各发展银行可根据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实行房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九、组织保障

(一)统筹推进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夯实责任。成立神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履行各自职责,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镇街(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新篇章。

幸福1+1活动方案篇3

根据县府办《关于印发县20xx年重点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电〔20xx〕7号)统一安排,分别从3月、9月起,各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次重点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现我镇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项目谋划、开工、建设、投产、储备等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上下联动,着眼提速提效,围绕工业类、乡村振兴类、城建及基础设施类、生态环境建设类等4大类项目开展攻坚,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项目建设的瓶颈,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以有效投资和项目建设坚定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后劲,助推生态宜居新高质量发展。力争上半年承担的16个县重点实施类建设项目快速推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时间安排

攻坚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上半年:4月28日前;下半年:8月20日—8月31日)。根据“百日攻坚”目标任务,将20xx年实施类重点项目作为攻坚对象,在全面梳理每个项目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具体责任人,细化阶段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明确项目精准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

第二阶段,攻坚克难阶段(上半年:4月29日—6月30日;下半年:9月1日—11月30日)。强化服务意识,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当好精准服务的“店小二”、要素保障的“后勤部”,发挥好政府解决企业难题直通车等作用,全力解决项目建设和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实行项目工期倒排、督查倒逼、责任倒查,强力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开工、竣工、投产。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上半年:7月1日—7月15日;下半年:12月1日—12月15日)。“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各项目责任人要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项目建设攻坚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将“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

(一)立足“快、精、细”,打响重点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战

1、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立足于“快”。重点立足还未开工的新建项目,倒排工期,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进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缩短工期,确保快建设、快竣工、快达效。

2、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立足于“精”。一门心思抓服务、抓效能,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啃,找准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推诿、不扯皮,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3、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立足于“细”。在细节上下功夫,强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具体抓落实,对任务再量化、再细化、再实化,项目责任人对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等要了然于胸。

(二)完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1、项目责任人要每周到项目现场督促项目进度,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及时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项目分管领导汇报项目情况。

2、镇督查办每月汇总项目进展情况,并到现场实地查看,将项目的形象进度、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和解决问题等情况,每月以《督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每名项目负责人,做到项目进度一目了然。

3、每个季度末将组织全体责任人进行项目现场检查,听取现场汇报,检查情况将纳入日常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将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坚持把项目“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百日攻坚”行动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包抓项目制度,各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取得重大突破。

(二)密切配合,主动服务。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指导服务,按照“难事先办、急事特办、能快则快”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承担责任,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对前期项目,抓紧完善项目资料,确保早开工、早建设;对在建项目,重点抓管理,严格制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进度推进。各责任领导要深入一线,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建立重点工程项目滚动督导、即时调度机制,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项目建设攻坚工作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每周到现场、每月出通报抓好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跟踪督办,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宣传,充分利用播、电视、报刊、网格等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宣传典型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努力形成凝心聚力抓项目、一心一意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幸福1+1活动方案篇4

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1、社区美化要求。2、社区净化要求。3、社区绿化要求。4、社区亮化要求)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幸福1+1活动方案篇5

按照中央xx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市县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双城六镇”建设为契机,在进一步巩固三年行动成效的基础上,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农村改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供水、生活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做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村庄布局规划基本完成;全镇实现干净整洁的行政村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立足各村(社区)不同基础条件,以日常清洁保洁为重点,突出“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以实现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为目标,深入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清洁干净整洁村、重点达标村、示范样板村“三档村”、县级示范村、镇级示范村创建,建设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各村(社区)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保洁制度、维护机制,推动村庄清洁制度化开展。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养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2、把实现脱贫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作为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保持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力量不变,强化相关项目和资金整合,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持续改善脱贫镇办、脱贫村、脱贫户人居环境。

3、有序推进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全面推进路长制实施,夯实镇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效。

4、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受益人口覆盖率。持续深化农村供水建后管护体制建设,夯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快农业水价改革推进步伐,实现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率95%以上。

5、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通动力电长效机制,确保与产业发展、城乡电网、乡村振兴等规划有效衔接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保障乡村发展用电需求。

6、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保护乡村绿化成果,增加乡村绿化总量,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健全乡村绿化系统,优化乡村绿化布局,强化管理维护水平。组织引导农村群众,选用本地适生的乡土树种,开展房前屋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的植树造林等绿化美化活动。村庄主干道和入户道路做到应绿尽绿,努力构建“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新格局。

7、积极推广使用《xx省农房设计图集》等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集,指导各村(社区)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组织开展低能耗农房建设试点示范,推广装配式农房建筑技术,支持建设装配式民居。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并完善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做好传统建筑保护工作。

8、以第xx届全运会为契机,开展“体育健康行”进镇村活动,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农村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在农村积极开展。

(二)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9、因地制宜,根据《xx县农村改厕技术指南》在有条件的村引导户用厕所进院入室,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有效衔接,支持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做好已改造农村公厕的日常管护。

10、加快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推进厕污共治,遴选一批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

11、引导科研单位、企业等加大农村改厕技术模式和产品研发推广,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方便绿色的产品和服务。强化相关标准和规范宣传、基层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农村改厕相关人员专业技能。

12、发推动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发展有关通知,组织开展农村旅游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培训、检查,持续抓好农村旅游公共厕所系统管理、地图标注和示范性建设。结合旅游旺季,开展游客、群众文明如厕教育。

(三)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3、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复核,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和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镇办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xx年底,完成xx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

14、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持续推进集中式污水厂设施建设,分期分批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15、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建立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开展河湖暗访督查,督促指导镇村两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力度,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四)持续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6、进一步拓展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加快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积极推行分类减量先行治理模式,创建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

17、加快镇域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建设镇环卫中心,采取市场化运转,建立垃圾保洁收集转运机制。发挥供销系统组织体系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等购买服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开展农膜回收、秸秆资源化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等。

(五)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8、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夯实村(社区)管理责任和养殖场主体责任。确保到20xx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推动全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再上新台阶。

19、深入开展农膜回收行动。按照源头减量、依法治理、多元化共治原则,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版本)》,淘汰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0、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示范村,打造秸秆产业化离田模式。集成一批秸秆收、储、运、用典型模式,遴选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六)进一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21、围绕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道路养护等重点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

22、建立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继续在全镇各村推行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原则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元的费用标准收取农户垃圾处理费,各驻镇单位也要缴纳相应的费用。所收取的费用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全部用于镇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3、健全管护队伍,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大力拓展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强乡村保洁员、设施管护员、公厕管理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管理。

(七)突出抓好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24、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区分集聚提升类、融入城镇类、特色保护类、资源约束类和“直通车”试点类,合理划分村庄类型,明确村庄分类布局,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推行镇组织领导、村(社区)主体实施、部门具体指导、村民广泛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立足镇村资源禀赋和群众需要,统筹谋划、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大力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因地制宜规划村庄,推动村级层面“多规合一”。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健全违法用地查处机制,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

25、抓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做好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工作。

(八)加大政策激励支持力度

26、继续做好农村厕所革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争取,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27、发挥驻村帮扶力量,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工作。

(九)积极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8、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各类问题排查和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29、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平时督查内容和年度考核,以考核为抓手,发挥好三项机制作用,强化持续推动。落实激励措施,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村(社区),在安排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调动工作积极性。

30、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问题投诉反映渠道,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及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十)持续强化宣传引导

31、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媒体宣传助阵,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宣贯和知识科普,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典型范例宣传推介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2、积极发挥各类示范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等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

33、建立网格化监管保洁体系,形成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社会治理、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

34、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指标和内容,积极发挥志愿者作用,以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为载体,持续深入动员青年生态环保组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动少年儿童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开展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宣传活动,培养农民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以“五美庭院”建设为抓手,引导农村妇女全面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学校平台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等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xx镇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镇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亮同志具体负责环境整治方面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理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清单,明确和压实相关镇、村和人员的责任,形成领导包片区、干部包抓村、村干部包组的三级联动的新局面,确保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

各村(社区)通过宣传栏、院坝会、说事会、乡贤、红黑榜、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利用好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等激励措施,积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认可度和参与度。

(三)统筹抓好试点示范

示范样板村按照“村容整洁、生态优美、文化鲜明、设施完善、宜业宜居”的标准进行打造,建成美丽宜居村庄,成为乡村振兴样板。全面抓好青龙寺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突显地域特色,打造示范精品。全面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建设品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创建好xx镇农村人居环境示范亮点。

(四)加强督查考核

以xx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纪委为监督单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镇20个村(社区)进行巡查。建立月通报、季度考核、半年奖惩的考核体系,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存在问题的村,限期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以督导检查机制为抓手,进一步转变思想,做到全镇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整治,切实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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