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个人在经历后所得的深刻感悟和认识,不少人都知道写心得体会是能够让自身的能力不断提升的,下面是王科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银行法律心得7篇,感谢您的参阅。
银行法律心得篇1
近日,有幸参加了培训班,学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知识,收获颇多。
我们每个人都有劳动的权力,每天我们都在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来为社会、为企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正是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而设立的。《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他们与我们的关系非常密切,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非常有必要。
通过老师的讲解和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我了解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些基本权力,如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
权力与义务相辅相成的,在享受权力的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外,我比较关注的一点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提倡劳动者参与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这说明,国家鼓励职工通过参与群众性竞赛、创新活动,提升劳动效率,改善劳动结果,也为劳动者提供了创造价值、展示才华的机会。
我们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该说,能够非常规范的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合同签订也比较规范,能够按时、规范地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与达到工作年限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管理技术人员、维修工等的加班问题,以及日常加班的待遇问题等。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更应该在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健全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安全卫生保障条件,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保障和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创新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推动“转调创提”活动深入开展,实现吨钢挖潜300元目标的顺利实现。
银行法律心得篇2
本次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控与案例分析培训,分析到的一些问题都与平时工作息息相关。一天培训下来可谓受益匪浅。
映像比较深刻的有3点,第一点是贷款周转,也就是借旧还新贷款,应该如实填写用途,填写类似流动资金周转,续贷等用途,如故意伪造一个用途,容易造成担保人起诉我行与贷款人串通骗保,导致担保人脱保。转贷的情况在我们工作中经常出现,现在我行有转贷基金,也有易转贷的产品,所以大部分客户的转贷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但是涉及到部分客户已经用转贷基金转了许多年,考虑到正常经营的客户,不应该连续使用转贷基金,所以有部分客户我们希望他们能用自有资金归还贷款后再贷出来,这种情况就可能会出现问题,也许客户告诉我们的用途是购原材料,而实际是去还转贷的资金,就有可能出现上述问题,所以在贷款操作中要重点关注用途问题。
第二点是涉及起诉客户后受偿顺序的,现在浙江的法院大致是执行一下的操作:资产被查封后,被执行人是个人,或者无独立法人的主体,是按债券比例清偿的,如果被执行人是法人,除非企业破产,不然首查封者全额优先受偿。这一点在我们平时工作中也经常会遇到,按上述的说法,我们在企业贷款出现不良的时候,应该优先起诉要求查封企业资产,从而可以得到优先受偿,而在我行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会考虑尽力盘活贷款,不会在短期内起诉。所以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对不良客户的处理方式需要灵活一些,部分有多处负债的客户,我们应尽快起诉,保全资产,而只有我行有负债的客户,我们可以优先考虑盘活贷款。
第三点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处理,现在法院加强了对被执行人的处罚力度,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的,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入境,罚款,甚至拘留。而如果被执行人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后仍不执行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执行力度,是我们工作的保护伞,在对付顽固客户的时候,有强大的威慑力,但是这种手段,在对一些朴实的客户时不应出现,有部分客户确实是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造成不良,我们也应该尽力盘活贷款,而不应起诉。
综上所述,本次培训让我对信贷风险有了新的认识,正所谓学无止境,我们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银行法律心得篇3
看了《何家亮案件》我心情沉重,这么严重的一个事态,尽然存在这么多年,面对诸多疑点,无人反应,无人发现,无人认真检查落实,作案者是犯罪,监督检查人人员是失职。
我们银行工作是一个纪律性很强的行业,容不得一丝失误与大意,微小失误带来的损失不可估计,更容不得马虎大意,要认真。
一是认真做事,
二是认真踏实的做人,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做人,同时要加强相互监督,这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同事多家人负责。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案件和违规常常发生于微小的疏忽或失误的瞬间。这一瞬,也许就是%的违规所致,却使%的合规努力毁于一旦。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英国巴林银行倒闭的钟声犹然在耳,法国兴业银行因交易员违规交易导致损失逾百亿美元的大案更是怵目惊心。
有人说这样的违规离我们很遥远,其实,类似的违规就在我们身边:大的案件如“中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10亿元票据诈骗案”、“农行邯郸分行金库近5100万现金被盗案”,到如今的“何家亮案件”。痛定思痛,警钟长鸣。记忆中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合规至上,合规优先。唯有合规理念在实践中持之以恒,风险文化内涵方得以丰富,企业生命方为之延续。
古人云:矩不正,不可以为方;规不正,不可以为圆。也就是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试问朋友们:您是否希望一场运动式的教育活动之后,违规操作的问题卷土重来;是否希望因为个别人的随意操作和小问题不断,使我们的利益受到牵连;是否希望再有惊天动地的案件发生,却只能在事后感慨万千。答案当然是“不”。谁不希望在人人遵规守纪的环境下工作?谁不希望没有暗箱操做,依靠努力终获成功?那么从现在做起,从你、你、你,从我们自身做起,作一名合规守纪的金融人。
那么作为一名xx,我又该怎么做呢?我想有两个方面需要我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引起重视。
一、加强对员工行为动态的管理,充分加强与员工的沟通
制度是金融资金安全的基础,是金融资金安全的篱笆。金融资金安全并不在于制定了多少制度,关键是制度执行要到位。不严格遵守制度或遵守制度不到位,往往使得我们辛苦建立的内控体系漏洞百出,形同虚设,其效果就好比是纸糊的窗子―――一捅就破,是不扎紧的篱笆,野狗跑进跑出。实行帮扶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对遵守制度、执行制度不到位、有缺陷的员工,我们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切实提高他们的合规经营、合规操作。使我们支行员工都是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的典范,努力实现零违规、零差错的目标,确保金融安全。
同时我们还要做到金融资金安全必须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支行网点工作人员的岗位都是重要的岗位,责任重大。我们支行要求每个员工一定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要把自己的全部精力与时间都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做好金融资金安全工作上,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把内控工作搞好,全面提升银行工作质量。同时要消除一切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各类案件的产生,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岗位职责,从自己的身边做起,从日常操作的小事做起,防微杜渐,铭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训,加强内控,防范金融风险。
二、加强自身的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广泛听取同事们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银行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国家和银行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一个人如果平时不学习,放松了自我教育,久而久之就会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思想上就会慢慢放松警惕,贪欲的思想可能就会逐渐滋长。
学习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和必要的,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可不断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淘冶人的情操,但有的人平时常以工作忙,没空等理由而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这样不利于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一个人经常不学习头脑很容易产生麻木,逐渐丧失警惕性,从而可能向犯罪迈出第一步。所以政治理论学习只能加强不能放松,作为一个银行管理人更要挤出时间自觉参加政治学习,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好防腐第一道防线。
有句俗话说得好:正人要先正己!作为银行xx如果自己都不正,如何去讲别人、去管别人、去监督别人?所以要把本银行的内控合规工作抓好,我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上级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自己的言行去带动全体员工共同把银行的内控合规设好!
银行法律心得篇4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 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 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 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 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 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 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考虑到这种没有订立正式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够
银行法律心得篇5
经过此次学习活动,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的实际情景,对职业道德诚信,合规操作认识和临督防范认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学习活动的心得总结如下几点。
(1)加强合规文化学习,落实合规制度。合规文化所成的规章制度是框架,是我们柜员进行合规操作的前提,是我们金融几十年经营教训的精华,仅有按章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我的权益。
(2)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风险象环生防范认识。合规的贯彻执行,是以金融业务知识为基矗合规制度的每一个项目,我们都能够从金融业务知识中找到答案,应当说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培养,就是从源头上认识合规文化。我们柜面制度虽然健全,但我们的经营大持续,我们的业务在拓展,难免有一些制度不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多加强自身的积累,对新业务的风险点有深刻的认识,防范于未然。
(3)强化柜面风险象环生管理工作。对柜面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进行合理安排,严格要求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柜员的权限卡要按照事权进行划分,对各项业务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按流程规定办理。
(4)深入开展内控合规教育,提高风险防范认识和自我保护认识的教育,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不断强化员工风险象环生防范认识,从思想、经营理念产,全面风险管理、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上培育优良的风险控制文化,构成一种风险管理从有责的内控氛围。
经过合规教育活动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观念与是非标准,对提高自我的业务素质的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
银行法律心得篇6
05级授权员是我行内勤风险控制最坚实的一道壁垒,通过本次培训,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自身岗位的重要性。
我行业务系统来源于省联社,区别于其他银行。我行的授权业务是由授权员当场授权,授权员授权之后该笔业务就已经形成,无法更改了,基于此背景,授权员的职责就更加重要。
在日常业务中,有很多业务授权时必须要严加审核,例如大额现金存取,在审核业务凭证的同时,要确保现金数量是否与系统录入一致、存取款方向是否正确、办理业务的客户是本人还是代理人、身份证件是否过期等等。如果以上各项有漏审核的,就容易造成风险,如:客户由“取钱”变成“存钱”、存取款金额不对、非本人办理业务等等,非常容易引起客户对我行的不满,降低客户对我行的信任程度。
在平时工作中,授权员要掌握足够的业务知识,才能在柜员模棱两可的情况下给予指导。如果遇到少见的业务,在自身不够充分快回此项业务的情况下,可以咨询会计主管或者咨询相关业务部门,把少见的业务吃透,如果怕忘记、可以准备一本专用笔记、避免出现同样问题还要再次咨询。这是我认为的岗位称职。也是我一直追求的工作态度。
在以往的工作中,我自身存在不少的问题,掌握的知识点不够、手头活多起来的时候授权审核不够认真等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打起十二分精神,认真履行自身的岗位职责。在工作之余,也会尽可能的学习各种知识,完善自身能力,为自身争取进步,为支行争取荣誉。
银行法律心得篇7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正处于转型之中,变化很快,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地变化。由于我国目前缺乏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不明晰、尚未形成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机制以及经济制度转轨的成本转嫁,导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水平有较大的差距,在认识上也存在很大偏差。
因此,为有效评估和管理操作风险,银行需要建立专门的特殊框架和程序来给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安全和稳健保障。但相较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大的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及技术仍然较落后,为有效改进信用风险管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
一、如何加强风险防控
(1)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尽快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银行信用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模型。利用定量方法准确地对风险进行定价,不仅可以提高资产业务的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根据资产的不同风险类别制定不同的资产价格,这样不仅可以减低信用风险,而且可以提高银行利润,通过产品差异化扩大市场份额。
(2)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激励机制,严格贷款等资产业务的流程控制,明确责任和收益的关系。
(3)利用新兴工具和技术来减少和控制信用风险,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
二、如何加强操作风险防控
(1)建设内部风险控制文化。
营造风险控制文化是指全体员工在从事业务活动时遵守统一的行为规范,所有存在重大操作风险的单位员工都清晰了解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承受水平、控制手段有足够的理解和掌握。
(2)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实行三分离制度:
(1)管理与操作的分离,即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从事具体业务的操作,要办业务必须经过必需的业务流程;
(2)银行与客户分离,银行为方便客户,可以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但客户经理不能代客户办理业务;
(3)程序设计与业务操作分离。即程序设计人员不能从事业务操作。
三、坚持以人才为本,建立有效的内部组织结构
吸收优秀的专业人才,成立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专业团队,建立符合商业银行自身要求的资产风险分类标准,来合理地识别风险。对该团队结构要做优化调整,通过定期培训,促使其知识体系及时获得更新,从而确保内部评级体系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建立有效的组织框架,保证内部评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改变思想培育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
商业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金融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冲动不断增强。由于受到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势必会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尽快培育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是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五、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
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它在各部门之间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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