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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宪法日的演讲稿6篇

对于登台演讲的人来说紧张是必然的,所以提前写好演讲稿很有必要,通过撰写演讲稿,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演讲策略和引起听众兴趣的技巧,以下是王科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有关宪法日的演讲稿6篇,供大家参考。

有关宪法日的演讲稿6篇

有关宪法日的演讲稿篇1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我是经济与管理学院12级国贸1班的孙健雄。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英国著名政治学家伯克曾经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而在几千年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础。

我始终相信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个人,亦或是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番作为从而走出一段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路。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的客观条件去支撑。从伯克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位著名人物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实现和维护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也就是说,我们要走出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法律必不可少。

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都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多一些自由,少一些秩序的约束。甚至认为这些秩序的约束限制了我们的自由,如果有一天这些约束能够消失,或许我们的能力能得到更大的发挥,人生会更加的精彩。然而,事实真的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的吗?

如果宇宙中没有秩序的约束,或许就不会有地球的存在。因为缺乏秩序的约束,大小行星就不会各行其道,地球也将会因此失去安全的宇宙环境,从而随时可能遭受各大行星的碰撞所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如此一来,我们的地球也就不会存在,更不用说生存在地球之上的我们的存在了。而这种秩序的约束体现在人类社会中,就是法律。

有人说,我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与我无关。想以此来否认法律存在的意义。然而法律的意义真的能这样轻易否定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你能保证不触犯法律,但是你不能保证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安分守己,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之下。英格索尔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错误》中提到“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倘若世界上没有坏人,或许也就不会有法律的存在。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也曾说“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就不会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没有法律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模样。没有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将会陷入混乱之中,我们出行在外的安全将得不到保证;没有法律,作奸犯科者将得不到惩戒,那么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便无法维权。也就是说,没有法律,社会稳定就得不到保障;社会稳定得不到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就得不到维护,更不用谈走什么精彩人生路了。因此,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去指引我们的人生方向。

法律是一柄正义之剑,惩奸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一把保护伞,遮风避雨,保障公民权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引航指路,指引人生航向。可以说,正是在法律的陪伴下,我们才可能去走出那么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有关宪法日的演讲稿篇2

同学们,大家好!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宪法日也叫“宪法宣传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对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的12月4日,将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日,本周也是我校的法制宣传周。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国家利益。今天下午的班会我们给大家播放就是和法律有关的视频。

视频《青春迷途》

点评:视频看完了,不知大家做何感想?一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由于家庭和交友不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好他能迷途知返。从这片子我们也看到和感受到我们身边充满了各种诱惑,有时稍不留神就会陷进某个陷阱,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的不归路。

结合遵纪守法的问题,我想给大家在讲一种现象: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路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014年11月19--21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我国浙江乌镇召开,本次国际互联网大会规模之大、层次之高可谓盛况空前。此次大会以“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主题,论坛主题涉及“互联网新媒体”、“共建在线地球村”、“移动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空间安全和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我国也把每年11月的最后一周定为网络安全宣传周,首届宣传周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

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在网络安全方面应该注意什么呢?

上网,可以说是许多同学在平常不过的行为了,但是你是否注意到网络安全呢?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你有没有在网上泄漏你的个人信息呢?你有没有在网上发表一些不当言论呢?我们确实看到了有些同学的网上行为不仅违纪而且已经违法,比如有的同学在利用网络空间、微信等传播是非、制造事端,甚至谩骂、侮辱、诽谤他人。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网上散步的;2、明智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的;3、篡改他人原始信息内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上散布或组织、指使他人散布的。

由于网络里人们之间相对隐蔽,一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网络恶意编造、扩散虚假信息,造成他人名誉受损或引起社会公共秩序混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以 寻衅滋事罪定罪。

同学们,“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希望同学们和在现实世界一样,在网络世界交流和交往同样要严格自律、讲文明、懂礼貌,严格遵守道德和法律,自觉尊重他人,不要等到受到处罚的失手再后悔莫及。

今天的班会主题结束了,再说两件事:1关于班级公物的爱护:公物委员2环境卫生:室内卫生的保持、讲桌、工具箱杂物的及时清理:双高双普及创文的要求。

有关宪法日的演讲稿篇3

今年,根据中、盛市部署要求,结合省厅、市局、县局展开的“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我所于5月份以来展开了“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作为单位的一员,我利于空余时间,于近期集中学习了《宪法》、构成以了以下我的心得体会:一、学习《宪法》心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根据,它不但对公民权利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利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利与公民权利的调和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利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利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利的目的。国家权利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利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利,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利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假如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

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利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避免权利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之间的调和与平衡。

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之间的调和与平衡是国家繁华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假如权利过于膨胀,权利则必定萎缩;权利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定狭窄;反之,假如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利空间,致使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往秩序,终究侵害的依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避免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避免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眼前一概同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眼前的地位是同等的,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出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是公民在法律眼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国家行政部分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以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分子有漏网之鱼。

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同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的调和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分的工作职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重承诺。

有关宪法日的演讲稿篇4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我校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由于组织得力,措施得当,圆满完成了活动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取得必须的宣传效果。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12.4”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校领导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及时制定了《潘家小学20__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对“12.4”活动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全体教师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经过宣传在学校中努力构成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治教治校的良好环境;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提高法律素质,营造一个学法律、懂法律、用法律的良好局面。

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利用电子屏宣传。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进行宣传。宣传标语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武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2、举行升旗仪式。学校利用升旗仪式拉开了整个普法活动的序幕,举行了宣示仪式,开展国旗下讲话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3、开展法制讲座。在全国12.4法制教育宣传日来临之际,潘家小学为学生送上了一份精神大餐。20__年12月5日午时,学校请来了__区司法局法制教育宣传科科长彭旭飞,对五六年级学生进行了一次以《如何应对网络》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讲座。彭科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两个方面。一是分析了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四大危害:危害身体;影响学习;道德品质下滑;影响家庭和团体。二是如何正确上网,要做到四点。遵守网络道德;遵守法律规定;要善于自控,自我约束;要处理好上网和读书的关系。

4、出刊星星队报。校大队部利用《星星队报》宣传阵地定期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在全校营造法制教育的强大氛围。

5、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活动。各班在12月出组织开展了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出版了一期普法宣传的板报,整个学校洋溢着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法制宣传工作是一件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大事,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因素。

6、我校利用周一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局下发的各项文件。经过学习,在教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观念。

7、组织学生11月底组织学生举行了火灾逃生演练。教育学生如何在灾难中保护自我,提高了学生知保护自我的意识。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12.4”法制宣传活动圆满结束,整个活动组织得力,形式多样,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经过宣传教育,加强了广大师生对法律的认同,引导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师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总之,我校在20__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经过努力,取得必须的成绩。我们将继续推进法制教育工作,为建设中国梦而努力。

有关宪法日的演讲稿篇5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 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有关宪法日的演讲稿篇6

亲爱的同学,敬爱的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行,人生天地宽”。同学们,法律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法律是一扇窗,窗外事美好的天空,法律史一片天空,他孕育这无数纯洁的心灵。可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更是一片妖娆的迷雾,有时违反法律的我们却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就是法律意识太浅的后果。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纵很有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我们作为青少年,我们首先要知法、懂法、守法,当然还要护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会成为一名遵规守纪的公民,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法律在我们的人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不需要向执法人员做一些大事,我们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放学回家时,不在游戏机房逗留;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弯腰捡起废纸;在小区里,我们不大吼大叫影响他人休息等等。其实,在很多时候,法律和道德都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美一些。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哦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否则什么事也做不成,国家、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律。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万事开头难,任何事情都要遭平常做起,从小养成好习惯。是的,现在的青少年由于家长的溺爱,在学校无视校规校纪,比如说打架、骂人,还有的同学吸烟、喝酒甚至是拿管制工具打群架,但终究还是逃不过校规校纪的五指山,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其实,学校的严格制度也是一种法,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与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侮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正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我们不从根本抓起,就等于为我们铺上课一条走向犯罪道路的地毯,这样我们的光明就会毁于一旦了。所以,我们一定要要从现在养成良好的习惯,高尚的品质,为我们的父母、学校、国家争口气,添一道光彩,不要白白辜负他们的期望和付出啊!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依法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快乐生活,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校园,伤害我们幼小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经有不良习惯的同学,希望你们今后能以身作则,刻苦努力,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画上一道绚丽的彩虹,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让我们在法律宽阔的胸怀下茁壮成长,让有限的生命发挥无限的价值,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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