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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总结7篇

一份简单的工作总结是不能完全说明我们的工作情况的,工作总结是对过往的工作得失进行大体概括的书面材料,以下是王科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治建设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7篇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1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继续执行《2019年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学法计划》,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并按时完成了司法局学法考试任务,参加学法考试率100%,合格率100%。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以农业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提高农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四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农业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轨道,提升了农业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全局现有20人持有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其中5人还持有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行政执法证。

(三)建章立制,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在局原有的制度上完善了《陆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陆河县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

(四)结合职能,依法开展农业执法。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提高农产品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和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围绕放心农资促提质增效,质量兴农惠万村千乡这一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出动宣传车辆8台次,执法科技人员40人次,到全县8个乡镇宣传法律知识,结合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咨询工作,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及农业种植方面咨询约200多人次,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二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全县各镇集市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使用农资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在深入检查的同时,跟全县的农资经营门店与生产企业签订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承诺书》,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广东省依法依规经营农药告知书》《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有效成分)名单》、新《农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5662055。做到依靠群众,服务农民,维护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工作的认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制假售假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2、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农资投入品使用检查,并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生产,同时督促做好农事生产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二是对全县蔬菜生产企业或种植大户进行蔬菜抽样农药残留速测,力争减少或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据统计,2019年抽取蔬菜速测样品2405个,速测合格率100%,,全年实现重大食用农产品安全零事故。

3、依法加强农资打假力度。根据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自身的职责范围,坚持风险管控,深入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农资市场秩序监管,源头治理,积极加强日常农业执法检查和农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对全县所有农资经营门店的农资产品从品种、来源、有效标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从源头上规范农资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彻底杜绝销售和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依法处理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农资产品。据统计,2019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25人次,检查经营门店705个次,在日常履行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同时也没有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今年以来实现农业行政零案件。

4、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局办理了4宗农药经营许可。

二、存在问题

1、源头管控难度较大,随着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的异军突起,物流运输渠道多而杂乱,个别不法商贩直接送农资上门售卖,逃避监管,加大了农资监管源头管控的难度,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投入品使用范围缺乏控制手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执法效能发挥不够。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尚未完善,执法人员不足,执法时都是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同时执法经费缺乏,执法装备不完善,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监管面大,量广,监管只能顾点,难以顾面。

3、农业产业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部分经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农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农资投入品只求效果,有时存在超量使用现象,由于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范围广,难度增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按照法治广东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完善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农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县农业事业健康发展。

2、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我局执法机构人员配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继续加强农资产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定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把涉及农资经营场所和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全县,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积极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

4、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推动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完善区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社的指导力度,提升规范化水平。

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筛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化项目上报中央、省、市争取资金支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2

2020年,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在潮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重要精神为指引,积极开展工作,全力推进潮安区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将工作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是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扎实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组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全局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推动全局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二)加强学法普法,提高知晓率一是我局加强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党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等法律法规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例如今年6·25是全国第30个全国土地日,我局为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自然资源现状,提高市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意识,在区政务服务数据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开展以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展板数块,悬挂横幅1条,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详细介绍展板内容,回复市民咨询,向群众普及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业态、新政策、新要求。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生态文明、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意识。二是按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潮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我执法 我守法t;民法典>专场学习测试、积极参与潮州市纪委微信公众号潮州纪委推出的党纪法规知识微考堂栏目开展的网上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活动和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我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我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我局进驻区政数局行政许可事项已由原先33项增加到66项,在确保提交的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不断简化流程、优化办事效率。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化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按照政务服务数据局的要求,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按照程序统一受理并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即办率。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事项75宗。(三)大力推进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和丰富自然资源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与形式,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根据新的职能,我局发布部门权责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事务,方便群众。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区政府、司法局、发改局网站发布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相关股室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公示平台公开,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公示平台公开。(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综合执法和查违部门历来是预防腐败和反腐败的重点部门之一。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预防失职渎职行为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党员骨干为重点,充分发挥教育、监督、引导的综合效应,促进执法人员廉洁执法,通过制度规范、纪律教育、作风整顿等方面的措施,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团结稳定。今年来,局机关及下属各事业单位认真对照自身岗位,结合岗位主要职责,对岗位职权风险点、权力行使风险点、制度机制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对各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加以防控。今年来,全局共排查岗位职权风险点69个,权力行使风险点30个,制度机制风险点27个。(五)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法规发[2019]2号)的要求,落实行政复议、应诉责任制度、出庭应诉制度等,认真做好各项复议和应诉工作。我局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把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结案关,将协调撤回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优先结案手段,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复议、应诉工作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局收到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6宗,已判4宗。(六)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密切关注广大群众对我局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纠正广大群众反映的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及时查处。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杜绝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的办理,严格依法行政。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主要领导是全局信访维稳第一责任人原则不动摇,突出解决来信来访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抓信访源头,及时化解调处各类涉土纠纷。今年来,我局共收到信访件367宗,目前大部分已办结完成答复。二、存在问题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局在履职过程中不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人员不足,偏年轻化,执法经验尚浅,工作强度高、责任大,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自然资源执法编制数量少,整合其他权限后,工作任务愈加繁重,执法人员疲于应对繁复的工作,如此下去便造成了执法骨干的流失。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我局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增强我局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局公开栏建设。对于能公开发布的信息和文件,及时更新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信息,着力抓好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全面落实学法治度。完善学法治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3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长沙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要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1、加强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严格执行《长沙市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办法》,加强我局机关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建立健全政府合同审查和管理制度,对于权限范围内的政府合同,必须经由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后方可签订。2020年,审查政府合同45件。

2、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强化对拟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正式公布前,先提交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照出具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文件内容,确保出台的政策文件合法、合理、合规。2020年,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18件。并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0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全部按照三统一规定提交市司法局。

3、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学习,全面把握制度设立的初衷及执行的具体要求。2020年,我局未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局属单位也没有提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

4、抓好抓实干部岗位学法。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本局系统干部职工登陆如法网学习普法读本,按要求完成相应学习课程。集中开展了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组织开展专题宣传4场。

5、认真组织年度干部学法考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抓好了年度县处级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普法学法考试。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分两批次参加了2020年度的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圆满完成了年度学法考试各项任务。

6、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将历年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情况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7、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对2020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核实,该期间本局机关实施行政许可0起、行政处罚0起;市散办实施行政许可0起,行政处罚0起。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1、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一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方面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确保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应诉等制度。

2、进一步落实职责法定化,加强后续监管。一是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二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制度,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法制监督力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降低管理风险;加大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4、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培训。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有序推进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守法用法能力;持续开展专业性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4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1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21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1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t;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1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15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1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1〕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t;**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1〕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1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1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1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1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双打工作

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三大领域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60余户次,督促整改2户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件。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集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企业商户,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结合市场反恐维稳工作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累计开展线索摸排190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6条。

3.联合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13次,查出无证无照经营户325户,引导办照229户,立案查处11件,发放宣传资料8400份。

十、认真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各类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一是加强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知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药械及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获证企业法律法规标准培训等。2021年共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8期2759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

(二)双零行动服务中小企业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深入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企业认证档案、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管理体系相关的关键记录等,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活动情况,促使企业能依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全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州局组织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开展企业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实施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十一、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我局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十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为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提案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监发〔2021〕33号),明确责任领导、督办领导、事项负责人,强化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结果让委员、代表满意。对于协办件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对于主办件我局及时跟进办理,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2021年,我局共主办建议1件、提案3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件,切实做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十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端正应诉态度,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认清自身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地位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维护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党委委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讨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应诉策略与技巧进行学习掌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共处理行政上诉重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起诉案件2件。

十五、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处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复议过程中做到及时提交复议材料,认真处理行政复议。

十六、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5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出台,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面临着越来越紧迫的任务。近年来,我办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将政府法制宣传作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方面来抓,全方位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一、具体做法有以下方面: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办把政府法制宣传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9月,我市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要求,布置了任务,强调了抓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并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中要有一名领导同志主抓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明确具体人员承担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做好本级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二)内外结合,建立宣传平台

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不仅要从思想上抓紧,更要在实际上抓好,为此,建立建设好政府法制宣传阵地非常必要。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政府法制宣传平台,并充分发挥了这些平台的作用。

对内,我办自办有一套内网,实现本办办公资源和信息共享。同时,不定期编印政府法制工作简报,发送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道交流本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重大活动,刊登外地政府法制工作先进经验和有关事迹。

对外,一是我们及时把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各种重大活动和重大举措通过简报要报的形式发送到市政府外网和省法制办;二是建立滁州政府法制办网站,开辟法制新闻、政务公开、复议应诉、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等专栏,配备专人负责管理,不断改版,不断创新,及时迅速地更新内容,积极做好对社会各界的依法行政知识和动态报道、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等依法行政宣传与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三是与报社、电台、电视台合作,通过《滁州日报》、《皖东晨刊》、滁州电视台、滁州电台等新闻媒体把我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各种重大活动和重大举措及时报道出去,宣传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宣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宣传我市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于宣传到位,许多群众以信件、电话的形式积极向我们反映众多行政执法不当问题或事件,有的群众甚至把法制办当作投诉部门,直接跑到单位来投诉,反映问题。

(三)组织培训,增强人员素质

政府法制培训是政府法制宣传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办十分重视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学习和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行政法律知识,把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学习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经常性和制度化的工作来抓。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规章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我办邀请省办张武扬主任为市领导进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更新市领导的行政管理观念,强化行政法治理念。二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滁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滁州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和考核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分阶段、分层次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全市3多人参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培训;举办《行政许可法》讲座5余场次,专题培训班四期,邀请了省法制办以及高校的专家授课,5多名科以上领导干部、6多名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了培训;举办《公务员法》培训班5场次,6多名公务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理念,以及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等理念得到了提升。

二、建议

虽然我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然而,随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逐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越来越繁重,需要宣传报道的内容越来越多,人手少与任务重的矛盾将越显突出,宣传报道人员素质的提高也越显重要;此外,政府法制经费中并无法制宣传的专门经费,这对于我们改进和提高法制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希望省法制办适当举办政府法制宣传人员的培训班并为基层法制办配备一些宣传工具,如电脑、摄像机等,以便我市能更好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6

20xx年是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xx普法启动之年和实施法治建设的重要之年。今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法委、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我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一以贯之地实施 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基本方略,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通过不懈努力,我镇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镇的三个文明建设。现将我镇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关心重视,为法治大仪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拓展和延伸。6月20日,全市法治仪征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镇立即行动,及时贯彻会议精神,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大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还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政综合考核一项硬指标,并大幅提高分值比例。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按0.5元/人的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大仪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硬件六个一配备达标,软件六个一资料齐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规划,出台了《20xx年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执政方式等八个方面进行总体筹划。印发了《大仪镇法治仪征建设任务分解表》,将七大类49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2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大仪建设关键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大仪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执政理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镇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个人意愿专武独断。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建立了干部任前公示、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除涉及党的机密不适宜公开和党员持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坚持督察整改,提升创建水平。今年,镇人大组织对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对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地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执法监督,排查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市政协委员、市镇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现代法治政府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做到政府管理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行政效率;才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做到尽职尽责;才能做到执法利民、为民,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一)、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城建监察中队等每季度向镇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7月,镇政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上半年的依法行政情况,镇人大对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设,下达了整改意见,镇政府根据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狠抓措施的落实,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二是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格,另一方面,镇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来,未发生一起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四是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学教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于今年1月、3月、8月按期刷新公开内容。

(三)开展专项整改,解决群众热点问题。在法治大仪创建中,我们排查出群众关心的朱桥河清淤、大巷社区道路修建、集镇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以及农桥改造等问题。通过调查,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群众对此较为满意。此外,对于市政府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及时办理,我们还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并迅速形成办理回复意见。

(四)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整理,以及教育、工商等收费进一步进行规范,长期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土地征用规定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执行,做到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同步前进;严格执行我镇企业改制改组制度,杜绝后遗症。今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收费情况,未发生民诉官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因违规操作因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深化公正司法,力促社会和谐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正司法是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是我们一项长期的目标。今年来,我镇始终以政法队伍建设为先导,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的政法队伍;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完善规范化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健全执法责任分解、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司法公正,促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等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使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今年来,全镇未发生一起执法不公正、不规范和不作为、不文明的情况,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5%,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是根本。今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有效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镇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在巩固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启动、实施到验收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经费保障作了严格的要求,以此提升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态。

(二)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做到四个一:即有一份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法登记证、有一个学法考试合格证。副乡级以上干部每人还要求有一本学法笔记本,每年不少于两篇学法心得体会。今年九月,我们组织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公务员法》学习及考试,培训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二是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全镇四所中心学校、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暑假前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400人次接受法制教育。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学法。健全完善了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排定年度学法计划,使他们熟悉市场竞争规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我们组织了企业经管人员学习了《公司法》,大仪工商分局还组织他们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考试。四是狠抓流动人口学法。镇派出所克服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的不利因素,利用节假日组织他们有针对性地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抓好村(居)民学法活动。继续推行村(居)学法骨干制度和学法中心户制度,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大仪宣传活动,坚持送法到村组田头。

(三)多措并举,普法阵地建设到位。各村(社区)均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刷固定性宣传标语,镇文广中心采取悬挂横幅、打电视字幕、播放法制专题片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

通过强有力的普法宣传教育,我镇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今年来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各类矛盾不出镇即已化解。

六、齐头并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我镇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自身部门、岗位特点,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镇(村)和民主法治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权力,促进乡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全镇18个行政村全部申报创建,并于10月20日接受了扬州市、仪征市考核组的验收,获得好评。二是镇工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全镇能够组建工会的企业全部建会,建会率100%,建会企业都健全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市专题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镇工会还与镇劳动保障所一道,对企业工资兑现、福利待遇、五类保险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了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优待政策,明确规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险、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方面与本地人享有平等权利。四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整了镇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五是加强市场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大仪工商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今年全镇境内未发生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销售伪劣商品案件。

各位领导!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新大仪,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7

20xx年是组织实施2019—2019年全省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省十次精神加快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按照厅党委的要求,顺应从“当参谋”到“抓协调”的转变,制定了“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为总揽,以创建“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为抓手,以开展“法律六进”和评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等活动为载体,以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为着眼点,全面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顺利完成了2019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1.积极贯彻省十次关于加强“法治湖北”建设的精神。省十次召开后,我们积极草拟加快“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后续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们积极参与并主动承担“法治湖北”建设实施意见的主要编写工作,为省委出台该意见积极献计献策,担当了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应尽的职责。

2.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一是开展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组织参加了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和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扎实开展了我省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并组织开展了全省首届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继续推进我省 “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已向全国普法办推荐上报了17个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了93所依法治校示范校,15个村(居)被确定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健全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考评体系。我们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调研考察,出台了我省“法治城市”创建考评办法及其指导标准;进一步健全了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考核评价指标,推进各项法治创建活动规范运行。

3.完善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分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的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推进会,分头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建设,并整合资源,形成法治建设工作整体发展的局面;我们连续第三年将法治湖北建设纳入对省直120多个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共性目标考核范畴,进行了考核,同时,我们积极向省目标办请示,将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行到地方,可望在2019年纳入到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责任制共性目标的考核范畴。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突出重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坚持突出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法律知识、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重点内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强化措施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建立健全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六进” (进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际效果。完善“法律六进”考评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建立“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二是重点开展好“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活动。年初,我们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下发文件对全省开展“法律进学校”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的机制和网络建设,促进法制课进课堂、进考场;积极利用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 创建及其评比活动,促进依法治校。健全完善企业学法制度,坚持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中贯穿法制宣传教育;会同国资、工商等部门,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干部职工身边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法制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法治实践活动,促进依法治企,为我省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努力扩大“法律六进”活动的覆盖面。坚持面向基层,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该活动覆盖已达70%以上。

(三)创新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

1、注重运用现代传媒开展工作。我们十分注重运用现代传媒拓展工作平台,办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专题节目、栏目,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信息资源共享,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我们充分利用自有的宣传平台,办好《法治湖北》杂志、“湖北法治网”、《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简报》。

2、创新普法培训考试形式。今年我们分期分批对各地、各部门普法骨干进行培训,改革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下发文件,在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中推行无纸化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工作,通过开发利用技术手段,采取网上学法与考试答题的方式,创新普法学习与考试工作。

3、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作用。今年我们利用网上投票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活动,得到各地、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起到了宣传法治先进人物事迹,弘扬法治精神的作用;同时,我们建立了全省法治建设、“法律六进”两大类型、11个种类共 31个工作试点单位,培植发掘经验典型,积极发挥先进典型在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4、组织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我们组织开展了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颁奖典礼、全省开展“法律进学校”集中展示活动等声势浩大的“12·4”宣传活动,着力扩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并引导各地、各部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

积极争取各地、各部门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我们及时提请省委调整充实了省依法治省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导督促各地配齐配强办事机构专职副主任领导职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同时,组建了全省和各级各地“六五”普法讲师团,支持和引导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倡导和鼓励社会其他力量和各界人士支持参与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合资源,努力形成社会参与、全员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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