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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建设上半年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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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建设上半年总结8篇

2023年法治建设上半年总结篇1

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1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巧用简政放权的减法、强化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t;**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各项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措施到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加强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建立了学法制度,在每周工作例会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从严规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为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统一报考执法考试,要求参考人员认真学习。

(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整合政务资源,打破部门藩篱,持续推进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由分立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转变,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对划转事项进行摸底调研,将市场准入、文卫教育、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域,19个部门的172项事项分三批划入**行使,实现行政事项高度集成、人员大幅精简、流程最大优化。截至目前,共划转市场准入、交通、运管、卫生、教育、民政、司法、文化、体育、农业、畜牧、水务、林业、草原等方面148项行政许可事项(含中级部门新近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等7项),涉及13个部门。受理办件1187件,办结1185件,群众满意度100%。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持续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在前期已入驻的基础上,将邮政快递服务集中到大厅,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目标。目前,入驻中心部门22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58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1项、公共服务事项338项,事项进驻率达97.51%。三是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将中心大厅合理规划为行政审批区、公共服务区、公用服务区、自助服务区、行政确认服务区5个功能区,设置37个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在行政审批区实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四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分批、分类公布。经清理,我县共有行政权力5951项,其中: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708项,行政强制189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62项,行政奖励116项,其他行政权力309项。持续推进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2.0版本)办理:行政许可受理462件,办结460件,承诺提速44.63%。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四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按照文件部署,充分利用12.4宪法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全县行政审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3年法治建设上半年总结篇2

今年以来,我局紧密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以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工作要求,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强化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效能改革、规范行政权力监督为核心,全面增强法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现将上半年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州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以三个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领导岗位变更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能够实时推进,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事日程和年终绩效考评范围,与脱贫攻坚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细化措施保障,严格按照任务台账要求开展普法考试、普法宣传等工作,各项工作做到有步骤、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主体内容、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等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等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切实指导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总结,各项活动有记录。二是制定《海西州扶贫开发局2021年学法计划》《海西州扶贫开发局学法制度》通过全局学习会和局党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确保干部职工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能够正确了解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局干部职工秦正廉洁保驾护航,同时,加强学习《宪法》《长江保护法》《民法典》《公务员法》等行政法律法规,保障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三)落实行政决策,完善配套制度一是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及全局会议审定重要政策性文件、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等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并积极推行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二是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制度。严格审核、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公共参与、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了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普法氛围一是根据州普法办的统一安排,我局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水法、党内法规及党史知识、防灾减灾日、民法典等知识竞答、全体干部职工均积极参与法宣在线答题活动,做到参考率90%以上,合格率100%,丰富了干部职工法治知识,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局紧紧围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党建100周年良好氛围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制定《海西州扶贫开发局2021年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国家安全观及国家安全法网上答题活动,做到参与率100%,及格率100%,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并自行观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片,扩大国家安全法律宣传模盖面,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五)深入联点村,开展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6月10日赴联点金源村开展长江保护法及民法典专项法制宣传行动,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法典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册普及法律知识。期间,发放普法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横幅1条。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积极配合有关长江保护方面的好方法、好经验。同时,让广大群众懂得如何用法律知识解决身边时常发生的事件,维护好自身权益。二、存在问题(一)因我局由州扶贫开发局更变为州乡村振兴局,工作重点有所调整,下半年普法工作将由之前的法治扶贫转移至如何有效将法制政府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需要进一步研究部署。(二)经过法治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如何在工作中将本部门所涉及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融会贯通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二、下半年度工作思路(一)加强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在干部培训和学习上下功夫,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力度;通过在每周全局学习会上学习省州出台的相关法治文件,开展法制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二)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化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系统监督队伍。(三)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坚定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切实把法治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推行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四)做好下半年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10·17扶贫日,加大法律下乡、法律入村工作力度,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劳动者权益保护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引导脱贫户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二是积极参加下半年度各项宣传活动。提前谋划宣传方式,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参加其他州直部门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面法治观念,进一步夯实法治海西根基。

2023年法治建设上半年总结篇3

(一)科学布局谋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更加明确

为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麻城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麻政办发〔2020〕4号),进一步明确了麻城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19项重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具体、明确。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大了检查督办问责力度。

(二)坚持依法决策,决策程序更加科学

严格贯彻执行《麻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麻政发〔2020〕1号)。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坚持按照公众参与讨论、专家参与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程序办理,今年共以来共通过1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健全顾问制度,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

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市46个部门和22个乡镇办区园聘用了专(兼)职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列席重要会议,在决策时积极听取律师意见,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市政府常年有7名法律顾问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保驾护航。

(四)加强文件、合同管理,源头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凡是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上半年法制办共审核政府、政府办各类文件32件,均依法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凡以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时报送xx市政府法制办和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率和备案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全面部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2020年全面清理文件建立文件清单制度的基础上,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二批)清理结果的决定》(麻政发〔2020〕1号)。四是认真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政办函〔2020〕3号),确定在宋埠镇开展该项工作,界定了审查范围、明确了审查标准、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强化审查力量。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目前已进入试点实施阶段。五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流程,强化履约督办。元至六月份,共审查政府合同19份,其中涉及市政府重点项目、城市建设和商贸物流创新发展等重点领域合同12份,提出法律意见70余条。成立了麻城市合同履约工作领导小组(麻政办函〔2020〕7号),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切实加强和规范合同履约工作的组织领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强化执法检查,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了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麻城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麻法办函〔2020〕1号),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中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程序,5月25日,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抽查的四家行政执法单位的9件(其中:行政处罚5件,行政许可4件)执法案卷进行公开评查,针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共提出了43条意见和建议,并以《案卷评查情况反馈单》的形式,把存在的问题发送到被抽选单位,并将评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督促落实整改,推进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

(六)规范复议应诉,行政争议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加大了重点领域复议案件的办理力度。推行重大行政复议事项听证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并灵活运用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决定方式,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处理上年未结案1件,转送xx1件、和解1件、案前化解5件、办理之中3件。二是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三是积极参与行政应诉事务,做好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28号)的要求,认真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2020年已完成1件行政应诉出庭督办工作。

(七)深入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凸显生机、活力

一是全面应用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促进省、市、县政务服务三级联通。印发了《麻城市应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方案》(麻审改发〔2020〕1号)。按照全省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确保2020年底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省、市、县三级联通,不断提高全程网办率和一次办好率,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努力打造我市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和微笑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创新示范品牌。二是按照推进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启动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各单位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和动态调整的原则,于6月底前,上网公布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9月底前公布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不断提高网上一次办好、现场一次办好、网上受理现场一次办好和全程网办事项的比例。三是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出台了《麻城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版)》,共涉及44个单位228项随机抽查事项。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抽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四是继续推进红顶中介整治工作。形成了《麻城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共涉及16个单位50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应用湖北省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湖北省中介服务管理平台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实现所有中介服务网上展示、交易和监督,并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指数星级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惩戒制度。

(八)加强宣传培训,法治意识深入民心

开年以来,紧扣社会热点,和市委法治办联合举办《法治麻城》电视专题栏目12期,剖析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事件,切实把普法宣传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素养。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年以来结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举办一系列的执法人员培训活动,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能力有所提高。

2023年法治建设上半年总结篇4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1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16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1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t;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1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15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1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1〕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t;**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1〕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1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1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1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1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双打工作

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三大领域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60余户次,督促整改2户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件。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集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企业商户,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结合市场反恐维稳工作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累计开展线索摸排190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6条。

3.联合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13次,查出无证无照经营户325户,引导办照229户,立案查处11件,发放宣传资料8400份。

十、认真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各类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一是加强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知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药械及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获证企业法律法规标准培训等。2021年共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8期2759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

(二)双零行动服务中小企业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深入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企业认证档案、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管理体系相关的关键记录等,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活动情况,促使企业能依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全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州局组织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开展企业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实施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十一、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我局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十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为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提案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监发〔2021〕33号),明确责任领导、督办领导、事项负责人,强化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结果让委员、代表满意。对于协办件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对于主办件我局及时跟进办理,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2021年,我局共主办建议1件、提案3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件,切实做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十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端正应诉态度,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认清自身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地位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维护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党委委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讨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应诉策略与技巧进行学习掌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共处理行政上诉重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起诉案件2件。

十五、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处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复议过程中做到及时提交复议材料,认真处理行政复议。

十六、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2021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赔偿申请。

**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1年1月7日

2023年法治建设上半年总结篇5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今年上半年出台了《xx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实施意见》(试行》,通过梳理和划分市级,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投诉举报处理、技术审评认证、不良反应监测、广告监测管理、食品药品召回、舆情监测处理、应急管理工作、重大活动保障、宣传教育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聚餐管理等事权,明晰市县两级监管任务,推动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四有两责”,上半年还出台了《xx市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工作制度(试行)》,针对市局查办的举报案件奖励流程、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等进行了规定。

(二)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出台了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6月市本级开展双随机抽查6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48人次,抽查各类监管对象140家。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半年发布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继续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6月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0期共100条,行政处罚信息19期共37条,发布食品药品工作动态77条,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一次,通报2017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相关情况。

(四)着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今年上半年市局联合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诚信示范药店”评选活动,经过筛选最终23家药店被授予“诚信示范药店”称号。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今年上半年对近五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药品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纳入限制和禁止进入行业黑名单,发布xx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在局网站和市级媒体予以公示。

(五)加强法制监督。上半年共审查市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0件,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委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对全市系统随机抽取2017年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对市局各项法律事务进行审查把关,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全部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行政诉讼答辩书,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2件。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上半年对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9件人大建议和6件政协提案予以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主办机构和协办机构,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强化法制宣传。组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参加xx电视台315晚会并作为嘉宾点评,按照省局要求组织劲牌、湖师相关人员参加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半决赛,取得三等奖,发布2017年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邀请武汉局法制处处长范绪渊为全市系统执法人员讲解职业打假人应对和处置相关问题,进一步凸显食品药品法制宣传特色,打造食品药品法制宣传品牌,市局被评为2017年全市法制宣传优秀单位(全市共7家)。

2023年法治建设上半年总结篇6

2022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xx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文件要求,将全区人社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统筹推进新时代法治人社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推动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领导“带头学”、支部“定时学”、干部职工“常态学”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战略任务的部署要求。2022年上半年我局开展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会前学法共8次。

2、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将法治人社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关于法治人社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面推行述法制度,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

3、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22上半年已组织新进人员和资格证未取得人员报考参加行政执法学习和考试。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照评价指标,及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一是积极搭建用工平台,做好就业服务。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6场,发布180家企业、7000余个用工岗位需求信息。二是积极落实创业政策,提供创业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返乡创业。发放创业补贴107。8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20余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创建。促进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参保率,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争创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我区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到90%以上。

(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1、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我局非涉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2年上半年暂未调整行权清单,明确公布我局的主体责任16项、职责边界4项、行政权力事项12项。

2、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xx三目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决策的质量。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春季”“夏季”“零欠薪”等专项行动,以落实“六个百分百”为抓手,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2022年上半年共检查在建施工项目23个,整改问题9个,协调处理欠薪投诉20余件,涉及农民工80余人,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70余万元,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主动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人社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采取了定期抽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区域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五)健全纠纷争议法治化解决机制

1、探索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扎实开展进企业走访、“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乡镇等系列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用工规范方面的指导,上半年走访服务企业40余家,解决问题10余个。二是推动落实法律援助律师进工地、强化农民工维权联动协作机制,重点对书面劳动合同、承包合同司法体检、劳资纠纷等方面给予援助,有效预防和化解建设领域的劳资矛盾。

2、分类处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大力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护权益,法治信访取得一定成效。按照积极调处、深入化解、全面稳控的基本思路,加大对涉及工资拖欠、社保待遇等人社领域突出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重点人员情况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上半年处理各类信访事项共计162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3、多措并举,做好调解仲裁工作。一是优化办案流程,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原则,采用案外调解与立案调解、当庭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提高仲裁办案效率。上半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19件,结案96件(其余23件正在办理中),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352余万元。二是加强裁审衔接,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加强与区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衔接受理、保全和执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指导制度,加大仲裁裁决权威性。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通过xx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布信息156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20条的48。75%)。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上半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窗口部门集中学习力度需进一步增强。因我局下属单位多为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特殊性,导致集中学习只能在下班时间和双休日。

二是送法上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内各类企业增加,用工较多,招聘、解聘、参保、欠薪等已成为常态工作,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渴求愈发强烈,深入开展送法上门、帮助解决问题需再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援企稳岗系列政策,完善社保登记制度,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推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创新方式,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打开新局面。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治理“恶意欠薪”“恶意讨薪”问题,落实根治欠薪核心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多形式广渠道的用法学法,充分运用多种载体,及时普法释法,扩大人社声音,回应民生关切。

2023年法治建设上半年总结篇7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全面担当建设法治公安的第一责任。市公安局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法制支队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制发《关于分解落实的通知》,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强力推进市公安局法治建设。

二是全面督导落实。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在20xx年3月27日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对法治建设暨执法规范化建设作精心部署,提出要“把握法治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努力实现规范执法能力新提升”,要求加快硬件建设,细化执法标准,加强人才建设,优化法治环境,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实到“神经末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昌胜等局领导经常性组织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研究,深入一线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检查,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是严格依法决策。市公安局党委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未经法制支队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不予签批、一律不予上会、一律不予发文。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公安局及各分县(市)局、交巡警支队共聘请律师15名,公职律师8名,开展律师接待活动等,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视情安排律师参与领导接访下访,协助化解信访问题,疏解社会情绪。同时对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或长期缠访闹访案件,定期会同律师或其所在事务所开展案件分析、评议,发现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防控法律风险。

(二)坚持法治思维,推进全警法治素养。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曾欣副省长强调,不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公安领导干部,是不合格、不称职、不达标的,必然会丧失指挥权。市公安局党委依托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一综合党支部平台,开展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形成领导干部带头苦练法治基本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推进全警学法。市公安局依托省厅“今日学法辅导”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栏目,及时在网页上整理转发每天发布的法律知识题和各地执法经验,推送给全市公安民警学习,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警法治素养。结合每年新警入警、警衔晋升等举办民警培训班4期,受训民警300余人。局直各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和开展业务培训、岗前培训、轮值轮训,均将法治建设作为培训重要内容。

三是做强法制队伍。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制专业队伍建设,今年上半年,市局法制支队、xx港分局、下陆分局从基层办案部门遴选5名优秀青年民警到法制部门工作,极大缓解了法制部门警力短缺的问题;高度重视树立法制部门权威,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法制部门负责人一律列席同级公安机关党委会、办公会,重大决策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疑难案件一律进行集体讨论、法律审核;高度重视法制员队伍建设,依据省厅下发的《关于建立法制警长(警员)命名制度的通知》,在全市推行“法制警长”“法制警员”命名制度。目前各分县市局“法制警长”“法制警员”已全部完成命名工作。

(三)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执法机制改革。

一是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市公安局下发《xx市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定》、《xx市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补充规定》、《受案立案登记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从接处警登记、受案登记、立案审查开始来规范民警的办案规范,并通过新警综平台的日常考核监督,有效杜绝了有案不立、不破不立、不及时立案等弄虚作假问题,杜绝受立“两本帐”等受案立案不实问题的发生。现全市已设立7个信息化应用、精细化管理水平较高案管中心和23个基层所队案管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77人。

二是落实刑事案件归口管理。全市整体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实现对内“一个闸门”、对外“一个通道”,没有法制部门审核的局领导一律不批,不是法制部门移送的检察机关一律不接。通过实行进口出口统一管理、案审民警包片服务、规范案审阅卷格式、每周案件审核通报、特殊案件超前介入等机制,提高了批捕率、起诉率,退查率、不捕不诉率明显下降,为办案质量新增一道安全“保险丝”。

三是深化案审机制改革。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各分县市局的积极推动下,大冶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局、西塞山公安分局三个单位的案审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各分县(市)局均成立了法制案审大队。依据省厅制发的《关于深化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严格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通知》,全市法制部门落实专门人员对部分刑事案件在特定环节见面提审犯罪嫌疑人、全面复核证据、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假错案的制度,明确了见面提审犯罪嫌疑人、复核证据的8种案件情形,依职责、依申请启动的工作流程,做到不枉不纵,防止冤假错案,提高打击效能。四是确保证据收集质量。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执法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落实民警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搜查、取证、讯问、勘验等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做到笔录次数、内容、起止时间与录音录像“三个基本一致”,讯问情况刻录光碟保存,并作为法制部门审核案件的依据,强化人权保障,防止非法调查取证。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强化问题整治。市公安局5月25日印发《20xx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公安机关“报案不立案、立案不侦办、侦办不回告”等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和进度,防止执法问题反复回潮、边整边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漏洞堵塞到位。

二是强化监督救济。20xx年上半年,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共受理刑事复核案件8起、行政复议案件11起,办理行政诉讼9起,在为一线办案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中的执法偏差。

三是强化评查督导。深化“案件评查,执法督导”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1月份市公安局组织考评了全局12个局直单位和8个分县(市)局,共抽取了接处警案卷100起,刑事案件60起、行政案件68起,检查基层所队20个、执法办案区21个,看守所3个,拘留所3个,客观公正地检验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在今年省厅对全省2017年度的考核中,铁山分局、开发区公安局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四是强化基础建设。市公安局坚持“用执法场所规范倒逼执法规范”的理念,坚持以信息化促精细管理,按需设置案件管理室、执法办案区等功能用房的建设标准,通过办案区升级改造、建设案件管理中心(室)、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等一系列高度契合实战需求的“三位一体”建设举措,实现对涉案人员、案件进程、涉案财物的集约化、精细化管理,构筑执法权力运行管理“封闭圈”。打造法治公安建设“样板”。截至目前,市公安局“三中心”已经正式投入建设,各分县(市)局“三区四中心”建设情况良好,下陆、铁山、阳新、西塞山、xx港先后完成示范点建设并投入运行。

(五)加强普法宣传,推进全民法治意识。市公安局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xx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围绕工作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等活动,坚持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常年不断。全市公安机关结合“110”宣传日、“3.15”宣传日、“6.26”禁毒日等重大活动,不定期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进行法治宣讲,引导广大公民知法懂法,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6月23日上午,xx市公安局联合市教育局在xx一中开展深化“全警进校园、共筑平安梦”活动,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出席活动并率先给学生上法治宣传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法治公安的建设要求,下一步,xx市公安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改进执法管理,特别是对易出纰漏的执法岗位、执法程序和执法环节,深入查找、梳理问题,抓紧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有章可循,规范自由裁量、杜绝随意执法,切实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坚持依法办案,进一步强化全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实现以破案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模式转变。进一步改进公安行政审批服务,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各窗口单位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时限等;搭建内部监督平台,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冤假错案倒查力度,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做到上查和下纠相结合,内检和外督相结合。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全警大培训,强化忠诚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等制度,全面提高民警政治定力和执法水平。同时,规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出台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统一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管理、使用、考核和经费保障问题,通过招录素质能力较高的警务辅助人员,缓解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

2023年法治建设上半年总结篇8

县委依法治县办: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推进基本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2022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组织法治学习,2022年以来领导班子会议重点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xx省林长制条例》和新《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提高了全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加强职工法治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普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开展需要制定每年的职工学法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利用会前学法、法律培训、法治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开展集中学习,组织新入职同志开展林业法律知识竞赛、宪法知识考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文件精神,调整和完善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督促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工作,完善工作规则,加强行政监督。为全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本部门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方面做法成效。

立足行业实际,制定《xx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在县司法局指导下,认真开展了《xx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为确保《xx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广泛性和科学性,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成立工作专班,全程参与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在本办法制定过程中认真研读了《xx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有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结合我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际,以及有效的工作经验,制定本办法。《xx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有关部门、乡镇等意见,召开专家座谈会和风险评估会,根据多方意见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报县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于5月25日正式发布,有效期5年。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采取行政执法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有效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以来,县林业局受理审核林业行政案件做到每案必审、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所办案件证据不足和程序瑕疵。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乱采滥挖兰草、映山红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全年实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印发《关于开展“2022清风行动”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清风行动”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2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12起,非法非法狩猎案2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8起,行政罚款9。6695万元,行政处罚22人。

强化宣传引领,弘扬守法爱林。县林业局始终把法治宣传贯穿于护林防火、资源保护、造林绿化和产业发展的全过程。一是开展了以《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xx省林长制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为重点的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开展法治宣传讲座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网络、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3。12”植树节、安全生产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湿地周等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实效。2022年上半年共开展3场“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千余份,新建和更换标牌83个,开展现场咨询2次,现场咨询的群众达300余人次。

加大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巩固完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持续开展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司法局布置安排,组织全系统林业执法证件换证和申请执法证执法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积极开展林业执法“双随机”抽查,进一步加强对林业行政监管和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严守生态红线,依法保护森林资源,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林业依法行政,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二、存在问题

2022年上半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林业行政执执法力量薄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三、对策举措

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案件受理、移送、承办、处理的过程,做好登记,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行政执法的问题,及时纠正。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通过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利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宣传宪法、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法律知识,营造人社法治的良好氛围。

20xx年我校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启动年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对象及要求,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再上新台阶。现总结如下: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充实调整领导机构

1、本年度,学校将对法制建设和“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和调整。由校长任组徐长,万集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副校长、德育辅导员任分管领导。董再龙同志任法制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落实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校目标责任制。

二、强化建设意识,狠抓措施落实

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加强学校的法制建设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培养跨世纪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需要。

1、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学校的政治、德育、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2、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共同探讨和研究学校法制宣传措施和方法。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作法制教育讲座。

3、加强学校各项普法制度建设,完善各项普法措施。

4、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和表率。

5、坚持普法宣讲制度和“遵纪守法户”的评选制度。

6、重视对“行为偏差生”的教育转变工作,降低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

7、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认真落实“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对象及要求

在上级法建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目标、任务,扎实搞好“五五”普法工作。为此,我校要明确普法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认真遵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法制教育,根本的问题是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中小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的要求,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今年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的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保护自己,为社会稳定服务。尤其是要进行《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树立公民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对教师的法律教育,重点是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法规、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等。增强法制观、职业道德观,搞好师德师风建设,做依法执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合格人民教师,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四、继续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

1、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加强对师生的普法宣传教育,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对师生的法制教育,使师生了解与生活和工作学习相关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要求教师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教师全年自学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集会*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将“五五”普法教育与学校综治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洪泽市有关精神,把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营造强大舆论声势,搞好五月综治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司法部等八部委联合监制的中国首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音像制品《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充分调动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3、搞好“6·26”禁毒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到法制教育基地县看守所听在押青少年现身说法,接受直观教育,各班召开“宪法在我心中”主题活动。

五、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普法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第四年。学校将继续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普法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添新措施,收集整理好“五五”普法工作档案,做到资料全,专人专管,以优秀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今年普法任务,为今后争创“五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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