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总结文章的重点和思想,提高阅读理解能力,通过写读后感,我能够将自己的思考和感受与他人分享,以下是王科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研究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研究读后感篇1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人物,《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著名的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著名的案子。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通过阅读《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对福尔摩斯的办案推理有了深刻的认识。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我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还有一段推理让我印象深刻,这来自于对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的调查,福尔摩斯观察完现场后推论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番话搞得大家一头雾水、将信将疑。
离开凶杀现场后,华生询问福尔摩斯如此推论的其中缘由,福尔摩斯回答道:“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听完分析后,之前感到惊奇的华生马上表示:“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柯南道尔很好地在之前作了伏笔,他写福尔摩斯来到现场时提前下了马车,走了一段路,并不急于到尸体躺着的房间,结果发现了脚印和车痕,这才有了上边的结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是多么的心细,那些印痕之所以能让他发现到,不在于他“未卜先知”,而在于他的细致。
华生又提问福尔摩斯是如何知道凶手的身高情况的,福尔摩斯对此答道:“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计算方法虽然很简单,但是现在我一步步地教给你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更精彩的,是接下来的这段论述“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 平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英尺……”确实是这样,人在紧要场合总会无意识地保持自己的平日习惯,在这一时刻,很少有人能够办到再处心积虑地去思考各类细节,此案中的凶手之所以想在墙上写“rache”字样,根据他本人的解释,这是“灵机一动……这也许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
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而并非早已规划好的策略,故他没有及时想到弯下腰来改变血字的位置,以达到进一步搅乱警方调查,因此福尔摩斯以血字的高度来推测凶手的大致身高,是很有科学性的。
接着华生又问到凶手的年龄,福尔摩斯回答到:“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大多数老人没有练“太极”,小孩一般也不会干凶杀,所以不出例外的话,这条结论也比较合乎情理。
还有就是凶手的手指甲,福尔摩斯又如此推论:“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凶手要是修剪过指甲的话,他也不会刻意地用指甲去刮墙壁。
?血字的研究》是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不过从福尔摩斯的分析看来,他是结合了不少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他对华生职业的推论是因人而异、随机应变,而并非适合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死规律。所谓的推理,很多时候毕竟是经验之谈,并非是绝对唯一的铁定答案,犯罪事件总是富于变化的,而没有实践的推理就只是猜测而已,推理本身就带有推论,高明的推理就是比别人分析得更准确一些。但再高明的推理也只能办到相对准确,而不能办到绝对无误,凡事都有例外,有些平时我们认为顺理成章的事儿,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就会被否定掉。所以推理最重要的是“合情合理”,能够令人信服,而不是“先知”、“预知”、“神算”。
研究读后感篇2
它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案子,当柯南·道尔决定开始从事写作时,他只是一个26岁的开业医生。他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但又觉得当时书中的主角们的破案过程充满了太多的巧合。这时他想起了他在爱丁堡的老师贝尔博士,于是便有了灵感。
故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案情。
华生医生从战场因受伤回到英国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要和他共同租房的福尔摩斯。有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格莱森上校的来信邀请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劳瑞斯顿街的凶案现场,在那,他们在一座无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发现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死者是美国人。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忆了凶手之前在美国与死者的一些恩怨情仇,解释了凶手的杀人动机,使故事变得更加圆满。
虽然《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但他却让大家认识了福尔摩斯,也让大家见证了福尔摩斯完美的推理和聪明的脑袋。
我十分的佩服福尔摩斯,平常他都呆在家里,等待委托人。一旦有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水落石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我真希望他把福尔摩斯系列一直写下去。
研究读后感篇3
1、梁启超对史德的重视和学史、治史的认真态度是十分值得后人学习的。
在《史家的四长》一节里,他将史德摆在史学、史识、史才之前,并指出史家要有真正的史德要避免“夸大”、“附会”、“武断”的毛玻他认为“史家道德,应如鉴空衡平,,是甚么,照出来就是甚么;有多重,称出来就有多重,把自己主观意见铲除净尽,把自己性格养成像镜子和天平一样。”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梁启超学史、治史总是秉着忠实的态度。
在《中国历史研究法》里,他认为历史和其它学科一样,是有因果规律可循的,但在《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里,他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修正,认为“历史现象最多只能说是‘互缘’,不能说是因果”,后人评这是他“流质善变”的表现,我认为,这正体现了梁启超对治史的严谨与认真,他是真真实实地做到“发现自己有错误时,便应当一刀两断的即刻割舍,万不可回护从前的工作。”他研究历史正如他自己对后人所期望的那样,不是为了一时的名誉,而是尽史家责任,为人类的发展做真实的具体的贡献,即使这种工作是漫长或者没有尽头的,也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坚持到最后。
2、梁启超关于旧史的看法,对后人学旧史、治新史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在《史之改造》一节里,他指出“旧史中无论何体何家总不离贵族性,其读客皆限于少数特别阶级,或官阀阶级,或智识阶级。故其效果,亦一如其所期,助成国民性之畸形的发达。此二千年史家所不能逃罪也。”一语道出了我国旧制度下的旧史的弊病,给后人学史一种重要启示:对于旧史,尤其是正史,不能盲目的信任;对于杂史等,也不能盲目的否定。
同时,他还给后人改造旧史,治新史指出新的方法:“以生人本位的历史代替死人本位的历史”、“重新规定史学范围,以收缩为扩充”等。
总的来说,从《中国历史研究法》及其补编,我们能够真切感受到梁启超忠实于历史,认真治史的人格魅力,能够学习到治史的各种实用方法。
除了本书之外,他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国文化史》、《先秦政治思想史》等,都是极出色的论著,他确实是做到了“史之意义与及其范围”里所讲的,站在民族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民族在人类中的发展的`高度来治史的。
3。很感谢老师推荐了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一书,作为一名专业知识相对薄弱的学生,这部鸿篇巨制让我读起来颇有难度,但是把上中下三册卷帙浩繁的著作粗略的浏览了一遍,确实让我收获颇多。
在此同时看了一些有关汤因比《历史研究》的期刊论文,并浏览了其另一本著作《人类与大地母亲》。
可以说,汤氏的《历史研究》给我既已形成的“历史观”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在这其中,我对汤因比的“中国观”产生了比较强烈的研究兴趣,也一并作为读后感写出来。
当然,仅仅凭借对两本书的阅读,很难对某一个人的某些“观念”做出实质性的定论或者评定,在这里我也仅是通过书中看到的一些东西来浅谈自己的理解,其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有失偏颇的观点,还请老师
研究读后感篇4
近期我看了《教师怎样做小课题研究》这本书。这本书是辽宁省特级教师沈阳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徐世贵所著。接近30万字,共13章。从开展课题研究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开始讲起,涉及到从如何选题,如何写方案,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研究反思,成果搜集到如何组织和评价等内容。语言通俗易懂,并且结合实例,对我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为了留下深刻印象,我细致揣摩每段的内容,对照学习每个案例,边品味边细读,同时做好读书笔记和自己的随想,就像徐世贵老师在我眼前亲自做培训。
当看到“小课题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时候,我想到了我们学校的关于教师专业发展的课题研究,于是觉得我们的课题似乎从中可以借鉴一下,并且进行一些适合现状的创新。就主题学习实验而言,目前的瓶颈可能就是教学方法的问题,我想,我们分组进行同一个领域的子课题研究未尝不是一种好的操作方法。
当看到“怎样撰写教学模式”这一部分内容的时候,我又想到了我们的课题研究。任何模式都不是僵死的教条,而是既稳定又发展变化的程序框架。一个好的教学模式应是开放的,发展的,进化的,他需要不断发展,不断完善。我们的教学模式是否也需要这样?
当看到学生自主教师导学六步教学法的时候,我又想到了我们对学生的预习指导。要让让学生心中有数哪些是旧知,哪些是新授,哪些是重点,哪些是难点,学生才会明确自主的方向,教师加以指导,才会收获良好的教学效果。预习作业不能是仅仅是回家作中的跟读,而要以任务的方式呈现,如:
1.跟读课文,找出新单词,跟读新单词三遍。
2.根据上下文,猜测新单词的意思。
3.本课的重点句型是:how do you come to school? i come to school by/on…熟读此句型并举一反三。
找准我们课题的切入点,进行深入研究,在研究中反思,在反思中提炼,再提炼后实践,我想这是我们未来开展课题研究的方向。去伪存真,扎实研究,做研究型教师。在研究中促进自身专业发展,我想这才是课题研究的真正意义。
研究读后感篇5
梁启超先生在讲解搜集史料的方法时,注重提出了“归纳法”,即“汇集同类之若干事比而观之”。他以在庭院中种植花草一事为例,“如治庭园者孤植花草一本,无足观也,若集千万本,莳以成畦,则绚烂炫目矣”。正是如此道理,我们在搜集史料时,一条两条或许不起眼,看不出来什么,但若是认真耐烦的搜集有关此事此物的史料百千余条,那么说不定有意外的发现。梁启超先生在研究春秋以前部落分立状况时,便使用这种归纳法进行整理。他从《左传》、《国语》中取其所述已亡之国汇而录之,得六十多条史料,又从《逸周书》搜集,得到三十多条,又从《汉书·地理志》、《水经注》搜集而得七十多条,还从其他散见各书者得到三四十条,将这些史料统一归纳对比整理,得到夏商周古国名可考见者犹有三百国,大河以南、江淮以北占三分之二,最稠密处如山东、河南、湖北这一结论。
从梁启超先生的实例中,可以看出这种归纳法对于研究某一专门知识确实有极大地帮助。要使用这种方法,要注意两点,一是“将脑筋操练纯熟”,即有敏锐的感觉,特别的观察,二是要耐烦,即“从事于彻底精密的研究”,“非求得其真相不止”。
另外,这种归纳法还可以帮助我们得到一些非常重要的“消极性质的史料”。一个朝代明确的有某种现象,即是积极的史料;而一个时代没有某种现象,则是消极的史料。梁启超先生在阅读《战国策》、《孟子》时,多次见到“黄金若干”这样的文字,通过这,我们便可以知道在那个时代,金属已经作为货币流通。但他又发现子书中关于财货的字都是贝字旁而不是金字旁,《诗经》中也是这样,殷墟中所发现的古物中亦有贝币而无金币,再研究《左传》、《国语》、《论语》时,同样没有使用金属的痕迹,通过这样的`归类对比整理,梁启超先生得出“春秋以前金属货币未通用”的结论。
并且这种归类法还能得到一些“渴欲得之史料而事实上殆不复能得者”,当今所遗留下来的史料,虽没有全绝,但也有多少之分,搜集起来也有难易之分。()梁启超先生指出:“此类史料若仅列举其一条两条,则可谓绝无意义,绝无价值,其价值之发生,全赖博搜而比之观耳。”梁启超先生研究某时代中国人口有多少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是研究一切史迹的重要基础,但是各史《食货志》及《文献通考》等书虽有记载,但所记断断续续,不甚可信。此问题很重要却又难得答案,使用归纳法就有一条较好走的路子。梁启超先生将各史《本纪》及《食货志》所记数字作为假定,又查阅各《地理志》中所分记各地方户口之数,还有方志专书之中所记,又将各正史、各杂史、笔记中无论文牍及谈话,只要有涉及人口数目的,都一一抄录下来,据此为基本,以与他时代,他地方求相当的比例。
此种归纳法,有可能获得旧史中全然失载或缺略之事实,也有可能对于被旧史家故意湮灭或错乱其证据的给予补或正。这种搜集方法对于我们学习历史有非常大的帮助,应该在平时的学习中加以使用并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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