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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2读后感篇1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很好看,主要讲的是狐狸爸爸带领全家人和三个饲养场主斗争,最后取得了胜利的故事。三个饲养场主用枪射击,铁锹挖,挖掘机挖等各种方法想除掉狐狸一家,狐狸先生和它的家人们不怕饿,不怕累,齐心协力,毫不退缩。最后聪明的狐狸先生不但让自己一家脱离了险境,还联合其他小动物一起打通了通往各个饲养场的通道,终于快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看了这了故事,我觉得狐狸爸爸很聪明、很勇敢、很了不起。它不怕困难,也不怕危险,积极的'想办法战胜了敌人。而且它很有爱心,和其他小动物一起分享食物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习狐狸爸爸这种积极进取、坚持不懈的精神。同时,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我们也要乐于助人、团结互助,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推荐序2读后感篇2
?论语》里提出君子应“日三省乎己”,这里“三”不是具体数字,是多次、反复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要一遍一遍地问自己,有哪些事我还没做到?有哪些事我还可以做得更好?
?论语“学而”》中曾子每日从“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三方面自省其身,我们每天也可以从这三方面入入手进行自省。
第一省——
“为人谋而不忠乎?”要自省的就是“忠”,我给别人做事,给社会做事,我忠于职守了吗?真正的忠诚不是忠于一个外在标准,真正的忠诚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忠于内心的良知。“忠”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能够对自己的良心有所交代,就是最大的忠诚,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第二省——
“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要自省的就是“信”,意思是和朋友在一起,你守信誉了吗?信守承诺,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也是需要我们时常反问自己。信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信用,任何人都不会接受他,所以一个人不可没有信用。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立足,“信”是多么重要,只有守信的人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和支持。
第三省——
“传不习乎?”要自省的就是“习”字,意思是说,老师教授的知识,你认真学习了吗?对于知识,我们需要把它融进自己的生命里,这个过程才叫“习”。学习之后要复习,学习之前要预习,温故而知新。学习,其实不光是孩子的事,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要活到老学到老,要把知识的学习真正融入生命,时时不忘记学习,如此我们才可以说,我们真正有所长进了。
这三件事——对任务的忠诚、对朋友的信用、对知识的学习,用它们叩问自己的内心,其实就叩问了自己的三重生命角色。第一重是职业角色,第二重是社交角色,第三重是生命角色,我们终其一生都是为了扮演好这三重角色而努力。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日三省乎己”,那么人生中又有什么忧虑和恐惧呢?
推荐序2读后感篇3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有很多很多……我知道,我很快乐、我很幸福!
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假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的童年这么悲惨,他也能这么勇敢、坚强的挺过来。那我们现在的生活这么富裕、这么快乐,你们觉得幸福吗?
我,从小就被爸爸妈妈放得很开。小时候常常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我也能一个人照顾自己,但我却并不觉得我没有爸爸妈妈的呵护和关爱。反而我认为这样的成长旅途,我感到很幸福。还记得我刚上小学,有一天下午我就觉得脑袋晕晕的,有点糊涂,那时正好在上体育课,我就没有去理它。可是,直到放学回家,我走路也觉得头很不舒服,才意识到我发烧了!回到家,我什么也不管,灯也不开,黑漆漆地就一头塞进的被窝里,呼呼大睡了。大约傍晚,妈妈回到家,发现我并不在房间里做作业,于是急得打电话问老师、问同学,她们当然不知道我在哪里。我在房间里,隐隐约约地能听到妈妈急得声音沙哑,可是,我的头晕得根本喊不响、也起不来。后来,妈妈想进来看看我的书包在不在,这才发现我躺在床上。妈妈抱起我,问:“怎么了?灯也不开,妈妈急死了!差点就去报警了!”妈妈边说边摸了摸我的额头,“好烫啊,你发烧了?”我不作声,只好点点头。说完,就去给老师打电话说找到我了,然后请了个假。接着就去帮我烧开水,妈妈说感冒发烧,喝开水最好!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妈妈对我的爱,虽然平时她常不在我什么身边,但是我生了病,她就会照顾我。这不是幸福吗?
幸福可以有很多种方式,要知足你现在的生活,比起高尔基小时候,我们幸福得多!
推荐序2读后感篇4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脍炙人口。《荷塘月色》恬淡宁静,扣人心弦;《春》生机盎然,让人沉醉。我更欣赏朱先生的《背影》,把信手拈来的生活小事写得如此富有真情实感,细腻深沉。
?背影》是一篇回忆性抒情散文,写到作者朱自清要北上去读书,父亲来送行。文章开头提到祖母死了,父亲又丢了差使,祸不单行,家中一片狼藉。但父亲的一句话,很让我感动:“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这便是一个男人的情怀!
“我”要去北京念书了,临行前,父亲千叮咛万嘱咐一个茶房,要他好好照顾“我”。但父亲还不放心,定要亲自送“我”,“我”嫌麻烦,叫父亲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又对“我”唠唠叨叨,仿佛“我”还小,生活还不能自理似的。于是,“我”心中暗笑父亲的迂,这让“我”到现在也后悔不已。父亲漂泊大半生,当然知道孩子会对他不耐烦,但对孩子的关心超越了自尊心,原来,父爱可以如此的“迂”,“迂”得令人感动,又令人心酸。
作者把对背影的正面描写集中在第五自然段,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写父亲去买橘子,“蹒跚”、“笨拙”之行被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体现出父亲老了。第二次是写父亲和“我”离别了,父亲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写出了那一份对老父的不舍,作者在文中也写道“我”两次流下眼泪,说明“我”也是深爱着父亲的,这样的父子离别的场景,足以让人鼻尖一酸。
父子的离别和母子离别不同,俗话说“父爱如山,母爱似海”。母爱如海,柔波漾漾,情形于色。但父亲就不同了,即使爱子极深,也如山一般稳重,挺拔,不大会表达,语言上也有一层尊严的外衣。所以,《背影》是只属于父亲的。
我的父亲初入中年,并不会表达爱。从来没有好好牵过我的手,总是开玩笑似的掐着我的后颈,也不和我好好说话,在家就一直保持着吊儿郎当状态。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爸爸和我渐渐有了共同语言,能和朋友一样打成一片。但我也发现,爸爸的脸上增添了许多细纹,头上添了几根白发,老顽童的精神也显得没了活力。每次望着爸爸的背影,我的心头都会起一片波澜:当他有要事在身,我会望着他出门的背影坚定如山稳重;当他带我外出游玩,我会望着他行走的背影仿佛一座风向标;当他坐在驾驶室,我会在后排望着他的背影带我们驶向最温暖最安全的港湾……
爸爸,我也爱您。
推荐序2读后感篇5
“这水,这可祝福的水啊,它会把它从这住了十八年的家带到城市和未知的人中去……。”
读到这儿,我轻轻地合上了巴金的这本《家》,拉了拉盖在身上的被子,脑子里突然被几行字所占领:
觉慧他真的舍得离开高公馆吗?他愿意抛弃他在这儿的回忆吗?他想忘记在这里的那些他珍爱的和珍爱他的人吗?……
答案是舍得。
高公馆里使他心痛的事太多——是嫂嫂的死、梅姐的.死、大哥的异变,更心酸是鸣凤的死!封建社会如同一个牢笼,他无法挣脱,他不敢触及。可给他带来力量的是琴姐的认可和二哥的支持,更是新思想、新时代的那股力量使他向往外面的世界,他憎恨这个家!他试图逃离高公馆,他最爱的人在这里死去,他却无力回天,他那颗燃烧的心带上他坐上了远去的游船。
住在高公馆的每一个人都一样。在这里度过了无数个辛苦的日日夜夜,无数个难熬的春夏秋冬,或喜、或悲、或乐、或怒。这些都是封建的高公馆为他们带来的那深深的苦痛。他们的心都凉了,现在只有那寥寥无几的兄弟姐妹还在那艰难的坚持着。
想到这儿,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哀叹里想着那可幸福的水流,觉醒于这美好的东西——青春。
前方路茫茫,
何处是归宿?
推荐序2读后感篇6
脚蹬着单车,清风吹过脸颊,穿过林荫小道,呼吸新鲜空气。虽然腿有些酸,但依然沉醉在无穷的快乐中。这使我想起最近看的一本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手抓着鹅毛,风在身旁呼啸,眼睛被风吹地睁不开,跟着大雁向南旅行。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坚定要和大雁旅行。”
文中主人公尼尔斯不爱学习,喜欢捉弄小动物。有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惩罚,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有一天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的雄鹅也想跟着飞上天空,尼尔斯为了不离开他的朋友,紧紧地抱住雄鹅的脖子,被一起带上了天空。从此他们就开始和大雁一起旅行。
在旅途中尼尔斯学会了乐于助人,以及不畏艰险同恶势力作斗争。尼尔斯在客服了种种困难,重回家乡时,他的行为打动了小精灵,把他变成了一个高大坚毅、乐于助人、勤奋的人。
今天我和家人一起到健康步道骑自行车,骑车的时候我想到了尼尔斯,我也想有一次和他一样奇幻的探险旅行。我会邀请我的`好朋友一起去,我们会互相帮助,就像尼尔斯和他的雄鹅一样。如果遇到坏人,我们会像尼尔斯遇到狐狸斯密尔时那样临危不惧。如果有同伴走失,我们会像大雁一样努力寻找。我还要向尼尔斯学习知错就改的好习惯,因为想成功就必须有这个好习惯。通过旅行我们会更坚强,更团结,更快乐!
大家都去读读吧,太有趣了。
推荐序2读后感篇7
最近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
?狼王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狼毛黑的发紫的狼。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它叫紫岚,它怀孕了。它的丈夫死了。在这非常饥饿的`情况下,它只能自己去做东西吃。它去到了一个养鹿场,捉到了鹿却被大白狗追了出来。她在那种危急时刻把小狼的生了出来,甩掉了大白狗,一共生了五只,只活下了四只。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儿,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它开始想把黑仔培养成狼王,但它太心急了,黑仔被金雕捉去,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老二蓝魂儿身上。它太想让孩子成为狼王了,这种急切的心让蓝魂儿死于捕兽夹下。而双毛因为妈妈开始从关心老大,老二,总想它们成为狼王,不怎么管双毛,总被小狼们欺负,有了自卑的心理,在关键时刻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媚媚和大公狼卡鲁鲁成亲后,生儿育女后,把紫岚赶出了家。这时一只金雕想吃媚媚的狼仔而那只雕正是吃了黑仔的雕,紫岚为了媚的孩子,为了给黑仔报仇,它与雕同归于尽了。
我最喜欢第一章、绝境分娩。它写的就是在大白狗的撕咬下生下五只小狼的事。它用它的智慧骗过了大白狗,生下了小狼。这一段清楚说明了紫岚当时的处境与情况,特别是在生小狼时,它的处境十分危险,让读者们提心吊胆的。直到最后,紫岚安全把小狼们转移到石洞时,才让人松了一口气。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表达清楚,写作角度奇特,语言很有风趣,让人看了又想看一遍,它让我好像身临其境。
而紫岚把希望托在孩子身上,为黑仔报仇时的坚韧不拔让我感动。但它太心急了,那种强烈的望子成龙的心害了它,也害了它的孩子。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爱上了这本有趣的书呢?
推荐序2读后感篇8
昨天下午,我用了三个半小时的时间读余华的《活着》。读后,说不出的感觉,伤感?残酷?同情?无奈?似乎都有,但一切都归于淡然,生活就是这样。无论有多么艰辛凄惨,依然要活着。活着就有希望。
小说的结尾写着,《活着》,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一个老人,年轻时放荡不羁,待家道中落,挑起破落的家,生活苦难之极,再加上亲人的陆续离去,心中的悲苦,真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那是悲的极致了。但是,他活着……坦然面对生活的苦难,也坦然面对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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